招生对象和要求:符合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户口不限。
招生范围与规模:招收优秀小学毕业生,新初一8个班,每班42人左右。(可跨区招生)
报名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即可在学校官网、官微预报名,或携带近期本人寸照一张到学校招生办实地报名。
录取方法:在教育局规定的招生平台进行录取。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55-83927700
学校网址:http://www.ffls-edu.com
微信号:szffls
咨询QQ群号:642274472
学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三街2号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暂无此项收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初中:12100元/生/学期
高中:28500元/生/学期
国际部:128000/生/年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南学校等7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38号)
高中、国际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8]1621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37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深圳市福景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福发改[2017]261号)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