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福民小学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小学】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占地面积1.30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601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6000多平方米。校区1个,教学班44个,学生1960人。教职工119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39人;区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17人;本科及以上学历99人(硕士33人、博士1人)。名师工作室3个。 我校以“用智慧的钥匙开启成长之门”的办学理念,遵循尊重个性、悦纳差异、培养自信、激发潜能的教育原则,以创建爱心校园、书香校园、绿色校园、智慧校园、科技校园、梦想校园为办学目标,全员育人,科研兴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得到跨越式发展。2005年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相继获得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校本培训示范校、福田区质量检测结果应用实验基地校、福田区首届“品牌课程培植对象”、“DI示范学校” 深圳市第一批“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项目”实验学校等称号,成为广东省师资重点培训基地。 近年来,在王珂校长的带领下,学校以“融合+体验”为课程开发理念,搭建“成长之门”的课程体系,构建具有福民特色的课程文化。在“融合+体验”的课程理念下我校构建了启智课程、礼德课程、生活课程、健康课程、艺术课程、创新课程等六大核心课程。通过学科融合以及项目式学习方式把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进行深度融合。
  • 校长介绍

  • 王珂,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富小学、福南小学副校长,2016年被福田区政府选派赴新疆塔县塔合曼乡小学任校长帮扶支教一年,2017年9月任职福民小学。福田区第一届数学学科带头人,福田区首届名师讲师团成员,福田区“十佳校长”,福田区“十佳督学”。 1997年,在福田区小学数学教师教学能力(说课、上课、说论文)竞赛中荣获一等奖;1999年,小学数学科录像课评比,他执教的《长方体的认识》一课荣获深圳市一等奖和广东省一等奖;2000年,代表深圳市参加在西安市举办的全国第四届计划单列市小学数学教学观摩交流研讨会,所执教的《最小公倍数》一课荣获二等奖。他还参与了多项课题的实践和研究,99年所参加的课题《建立数学活动实验室和开展数学活动实验教学》获广东省科研成果黄华奖一等奖。2000年9月被评为“广东省南粤教坛新秀”。 2001年,三十岁就被授予“福田区优秀园丁”称号,2020年,论文《小学“融合+体验”艺术课程建设——基于质量监测结果应用》获全国一等奖。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00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3370775
  • 联系电话:0755-83603534
  • 交通情况

  • 乘坐公交车: 
    1、4路, 26路, 28路, 52路, 63路, 73路, 80路, 103路, 203路, 225路, 235路, 339路, 362路, 372路, 377路, m204路, m362路, m370路, m389路, n10路, 高峰专线21路,到福民新村-公交车站下车;
     2、4路, 26路, 52路, 80路, 103路, 203路, 225路, 235路, 339路, 362路, 367路, 372路, 377路, m204路, m370路, m389路,到口岸大队-公交车站下车;
     3、60路, 62路, 71路, 73路, 202路, 212路, 235路, 303路, 372路, 385路, b689路, b858路, m347路, m370路, n9路,到福民新村-公交车站下车; 乘坐地铁:四号线,十号线,到福民站下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