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创办于2000年8月,隶属于深圳市崛起教育集团。2014年秋季开始,学校开启了“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2015年,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增设高中办学层次,现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在总校“全程教育”办学思想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多元化办学特色的探索。

  东校区位于新安街道翻身社区,学校以“海派教学,精品学校”为阶段性办学目标,实施小班化教学,与香港姐妹学校定向交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实验,对学生进行“定制式”教育。

  西校区位于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全面贯彻“全程教育”育人模式,深入开展“人品教育、知识教育和艺能教育”,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

  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怀下,在全校6300余名师生的共同努力下,20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十佳民办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是深圳市“德育绩效示范学校”、深圳市“卓越绩效”试点单位,深圳市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先进校。2014年、2016年先后两次获得深圳市优质民办学校奖,这是深圳市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最高奖励。2016年学校通过宝安区优质化民办学校评估,2017年获评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2020年获评宝安区民办教育质量奖、深圳市优质特色民办学校、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周年突出贡献机构;2021年,东、西校区同时荣获宝安区初中教学工作超越奖,同年学校荣获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翻身实验学校是深圳市网球传统项目特色学校、宝安区国学实验学校。学校一年有校园八节,充分挖掘资源,为师生搭建成功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以科研课题为抓手,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取得突出成绩,连续六年获得“宝安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先后十一年获评“宝安区初中教学标兵(先进)单位”。

  在教学管理方面,以“双清教学”为突破口,注重对学生的学法指导,聚力落实“五个去抓”和“双清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素养”。同时,坚持做好“三年抓,抓三年”的工作,分学段,按特点,对初中学生进行培养引导,突出养成教育、分层教育和理想教育。精细化的教育教学管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铺就了成功之路。

  在德育管理方面,全面贯彻“全程教育”育人模式,实行“四个坚持,一条路线”。提炼出“立德树人”德育系列课程及100个活动平台,通过开设日课程、周课程、月课程方式和德育系列活动,围绕现代德育工作目标,践行“公共德育+校本德育”的双轨制德育运行模式。多年的养成教育,结出了硕果,翻身实验学子的风采得到了社区居民的普遍赞誉,人品教育获得了广大家长的肯定。

  高中部成立五年来,秉承“尊重差异、提供选择、挖掘潜能、多元成才”的办学思路,全面贯彻“双清教学法”,采用线上与线下教学联动方式,对学生进行精准辅导,帮助每个孩子获得进步,力求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大学。

  办学宗旨:着眼于长远发展,社会效益为第一

  校       训:走成功之路,做更好的我

  师       魂:用爱拥抱每个孩子,用心滋润每颗心灵

  校长寄语:心学紫薇红逾百日,情系巨榕绿荫万代

  • 校长介绍
  •   李晶,女,1980年3月生,中学高级教师。民盟宝安总支副主委,民盟深圳市委会基础教育专委会副主任。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宝安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四、五、六届督学,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现任深圳市崛起教育集团执行副总裁、翻身实验学校校长。

      2003年被评为区优秀教师,2005年被评为区十佳青年教师,2008年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教师,2013年获评深圳市三八红旗手,2014年、2017年获评宝安区优秀校长,2020年获评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周年突出贡献人物。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33
  •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827911
  • 联系电话:0755-27827911
  • 交通情况
  •   经过翻身实验学校东校区的线路:320路,610路,630路,B828路,M250路,M433路,M483路,M511路,M530路,高峰专线56路等。

      经过翻身实验学校西校区的线路:M236路,M252路,B893,高峰专线56路等。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东校区:小学10600元/生/学期, 初中11900元/生/学期;

    西校区:

    1、一至三年级学生学费7300元/生/学期 ;

    2、四至六年级学生学费5800元/生/学期;

    3、初中学生学费  7900元/生/学期;

    4、高一年级学生学费30000元/生/学期;

    5、高二年级学生学费18000元/生/学期 ;

     6、高三年级学生学费15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东校区:《关于深圳东方英文书院等4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713号)小学10600元/生/学期, 初中11900元/生/学期
    西校区:
    1、一至三年级学生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  ),学费7300元/生/学期
    2、四至六年级学生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翻身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8]282号  ),学费5800元/生/学期
    3、初中学生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7900元/生/学期;
    4、高一年级学生学费收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 )30000元/生/学期;
    5、高二年级学生学费收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 ),18000元/生/学期;
    6、高三年级学生学费收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 )15000元/生/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西校区高中:35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调整翻身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7]230号,不调整住宿费为3550元/生/学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85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