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小学


  福永小学创建于1927年,是“广东省一级学校”“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学校占地面积23909平方米,建筑面积14294平方米,现有42个教学班,学生2161人,教职工151人,专任教师13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4人,学历达标率100%。

  学校倚山傍海,环境优美。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办学条件不断优化,拥有可容纳近400人的多媒体电教室和现代化的网络控制中心;有体育馆、科技楼等大型现代化教育教学场馆,配备了电脑室、音乐室、舞蹈室、粤剧室、书法美术室、科学实验室等33个功能室。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快乐教育”的办学思想,践行“让学校成为师生实践、健康成长的乐园”的办学理念;倡导“以情为导,以章为行”的管理思路,构建和谐校园;运行“学习反思、科研兴校、激励评价”三大机制,建设“学习型、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教师团队;以校本课程改革、示范学科组建设、实施学生素质工程、创新学生多元评价方式等为抓手,扎实做好“减负提质”工作,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和美?健行”的德育理念,以文明礼仪教育为切入口,以欣赏、感恩教育为主线,学校、家庭、社会三级联动,培养和气扬善、自信乐观、好学力行、自强不息、和谐发展的人;以“体、艺教育”为突破口,有效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社团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乒乓球、书法、粤剧、版画、羽毛球、篮球、合唱、围棋、科技创新等特色项目建设,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 校长介绍
  •        刘晨浩,男,汉族,1968年生,广东梅州人。在职本科学历,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调入深圳市宝安县西乡中心小学任教,1991年起担任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五年,期间学校少先队先后多次被评为深圳市少先队先进大队、宝安区少先队红旗大队。1996年,协助欧善强校长迁址新办西乡中心小学(现改名“西湾小学”),担任教导处负责人、德育处主任等职,经过三年多披荆斩棘、艰苦创业,学校实现“三级跳”,成功创建了宝安区第一所广东省一级学校。2003年通过全区竞争上岗担任宝安区西乡中心小学副校长,2004年赴清华大学参加宝安区教育干部课程改革高级研修班学习,2005年参加深圳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习。2007年后转任宝安区径贝小学和流塘小学副校长,期间2011年参加深圳市小学校长提高班学习。2020年9月被任命为宝安区福永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作为宝安教育的一员老兵,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学校发展、学生成长贡献青春、智慧和汗水,个人先后多次被评为宝安区优秀教师、宝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宝安区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

    个人简历:

    1984.8-1987.7,就读于广东省梅州师范学校;

    1987.7-1990.8,广东大埔大麻中心小学教师;

    1990.8-1991.8,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中心小学教师;

    1991.8-1996.8,宝安区西乡中心小学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1996.8-1999.8,宝安区西乡中心小学任教导处副主任;

    1999.8-2003.8,任宝安区西乡中心小学德育处主任;

    2003.8-2007.2,通过面向全区公开竞争上岗任宝安区西乡中心小学副校长;

    2007.2-2015.8,宝安区径贝小学任副校长;

    2015.8-2020.9,宝安区流塘小学任副校长;

    2020.9至今,宝安区福永小学任党支部书记、校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3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370086
  • 联系电话: 0755-27370086
  • 交通情况

  • 公交:753路福永小学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09]2137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借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09]2137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借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38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