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格致中学


  深圳市格致中学是深圳市2021年重点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寄宿制优质公办高中,发展定位为“高水平理工科技特色学校和国内理工类、创新型示范学校”。学校地处深圳中轴,紧邻深圳北站;建筑面积7.32万㎡;建成36个教学班,提供学位1800个,于2021年9月正式开学。

  学校在硬件和软件建设上都高标准、高质量。硬件投入达8000元/平方米。学校规划配备学生四人间宿舍、恒温游泳池、标准击剑馆以及4000平方米的樱花园。学校目前已引入华为科技校园网络管理系统,逐步构建“畅想物联”智慧校园体系。

  学校面向全国选聘一批德才双馨的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名师、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省市骨干教师等作为学校中坚力量,从北京大学、爱丁堡大学、香港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院校招聘品学兼优的博士、硕士毕业生作为新生力量,铸魂立根,淬火成钢,组建一支饱含教育激情、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教坛新军。目前全校教师平均年龄34岁,其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者达60%以上。

  深圳市格致中学的创校理念是:传统文化立根,航天精神铸魂,高新科技赋能,贯通培养育人。秉承“学会动手、学会动脑、学会成长”的办学理念;以培养理工见长、人文兼备、强体善美的创新型、拔尖型、领袖型人才为育人目标;高举人文科学主义旗帜,构建“一基双核、多元选择”的“星系”课程体系。格致中学力求学校教育与深圳同频,与祖国共振,与未来互联,致力打造国内理工科技特色示范校,创建全国航天特色示范校,“勇当特区高中转型发展尖兵”!

  • 校长介绍
  •   魏恤民校长,中学正高级教师、中学特级教师;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导师、外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专家;教育部第二届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组核心成员、教育部义务教育初中课程标准修订组核心成员;原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课程科主任;广东省新一轮百千万名教师培养高中文科导师。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完全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31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9006620
  • 联系电话:0755-29006616
  • 交通情况
  • 地铁:4号线、6号线红山站B出口直达

    公交:B917格致中学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初中:不收费
    高中:905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具体见附件。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初中:不收费

    高中:905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具体见附件。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初中:本校不提供住宿
    高中: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初中: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具体见附件。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00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