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海裕小学


  深圳市宝安区海裕小学是区属公办小学,地处湾区核心,拥有宝安中心区文化资源优势。学校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海裕小学以“尚善教育”为办学理念,依托区域优势,面向国际舞台,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建成一所人文底蕴深厚、生态气息浓郁、面向未来世界的新时代学校。校园设计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以“未来学校”发展要求进行定位。校园以中华文化为底蕴,结合现代化内涵,打造“善”文化IP,从德育、教师、课程、管理、环境和家庭教育六个维度来实现打造海裕文化生态圈。通过创建创客教室、机器人编程实验室、录播教室、数字图书馆、室外移动创意空间等智慧校园空间,创设校园立体式研学环境,打造跨界融合的全学习生态系统,增强空间赋能学习作用,让校园环境更加充满学习性、体验性、生活性、科技性。整个校区空间设计呈现弹性化、多样化的特点,创造“学生主导”的多功能学习空间,建成具有一定超前意识的全方位现代智能化校园。

  • 校长介绍
  •   汪凌,广东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深圳市名教师——信息技术学科带头人、深圳市教育信息化领军人才“310工程”培养对象、深圳市“五一”巾帼标兵、宝安区优秀校长、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成员、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宝安区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任凤岗小学校长(2015.08-2019.12)期间,坚守“幸福教育”办学理念,规划并实践“幸福种子计划”,教师为幸福而教,学生为幸福而学。学校先后荣获国家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硬笔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棋类特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科技创新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新世纪小学数学研究与应用基地示范学校”“广东省信息化中心学校”“深圳市传统项目特色学校”等荣誉,并与加拿大列治文市格劳尔小学结为友好学校。2020年1月调任筹建海裕小学。筹建中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对办学进行系统的顶层设计,围绕“尚善教育”办学理念,启动“数字画像”驱动下的学校赋能管理工程、“135至善课程”体系自然生长工程、“三位一体”的尚善教师发展工程、“四爱存心”的尚善家长助力工程,“五育并举”的尚善少年培养工程,努力为“双区示范”作出海裕探索,亮出海裕名片。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先后被推荐参选“宝安区儿童友好型学校”“宝安区教育国际化示范校”。在新校开办仅三个月的时间里,办学显现民生亮点,得到“央视”点赞,特区成立40周年庆典举办前夕的10月13日晚央视CCTV《新闻联播》中,对我校给予点赞,成为宝安区新建学校“建一所优一所”的缩影,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与好评。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0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3009184
  • 联系电话:0755-23004561
  • 交通情况
  •   地铁:1号线宝体站B出口步行700米

      公交(君逸世家站):B826路、M250路、M330路、 M350路、M375路、M377路、M470路、M473路、M553路,步行600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300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