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花城小学


  花城小学创建于2002年2月,原名深圳实验四季花城学校,为国有民办学校。2005年8月改制为公办学校,更名为“花城小学”。学校现有29个教学班,教职工105人,专任教师83人,学生1392人。学校有市骨干教师2人,市名师2人,区级学科带头人3人,区骨干教师15人,区级以上特色工作室6个。

  学校地处全国闻名的深圳万科四季花城社区内,常年鲜花盛开,处处鸟语花香。学校秉承以“花文化”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倡导“百花齐放”, 坚持“以美启真,以真悟美”的办学理念,践行“美在细节,求真务实”的行动指南,倡导“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共享思维”,打造具有“书香味、现代味、家园味”的三味校园。落实怡美教育,珍视一切美的元素,探索精美高效课堂,培养高雅审美情趣,让每个花城学子拥有阳光美好的童年。

    学校有功能室74间(含教学、行政办公室及科学实验室(含仪器室)、计算机室、书法室、美术室、音乐室、器乐室、舞蹈室、体育器材室、队部室、保健室、多功能演播厅(200㎡以上)、心理咨询室),功能室达标率100%。其中普通教室27间,配套教学功能室15间,教辅室5间,设有小小生物园,教学辅助用室面积2020.3㎡。拥有学生用电脑110台,专任教师每人一台电脑。采用千兆主干网,终端至每个场室。所有课室和功能室均配备由计算机、大屏幕投影仪组成的多媒体教学平台。内部办公网、外网和办公信息系统“三网并用”,普遍使用数字化技术进行教学。

    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生活用房、厨房、消毒间设施设备,教职工餐厅宽敞明亮,拥有座位百余个。教职工宿舍每间配有电话,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卫设施符合公安部门要求。

  学校有标准200m塑胶跑道运动场,有篮球场2个,排球场1个,儿童游乐场1个,有室内多功能厅1个。另社区游泳池、球场、游乐场等共用运动设施若干。能按省一类标准积极配置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等教学仪器设备。卫生设备和药品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少先队各种设备达到省规定标准。

  学校图书室藏书14061种,30821册,班级图书角藏书5200余册,有较完备的校园信息网络,具备电视直播系统。实现了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现代化、信息化。有标准200m塑胶跑道运动场,

    学校曾获广东省“书香校园”、“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绿色学校”、“少先队红旗大队”,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数学、英语、音乐三个科组荣获“深圳市示范科组”,龙岗区“特色体育健美操工作室”、龙岗区“创意手工书教学与研究工作室”、龙岗区“歌唱教学”工作室相继挂牌。近三年师生荣获省级奖项688人次,市级奖项350人次,学校健美操队荣获国际啦啦操比赛冠军。

  • 校长介绍
  •     梁树生,男,1974年生,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曾先后在龙岗区龙城中学、龙岗区创建教育强区办公室工作,并在龙岗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工作期间担任副主任职务并主持工作。2010年9月任龙岗区坂田小学校长,2015年2月调任龙岗区花城小学校长,期间多次被评为市、区优秀校长。

        梁树生同志担任校长以来,一直坚守着“认真做事,诚实做人”的信念,身体力行。着力于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为教师的精彩人生搭台,在教育质量、特色创建、校园文化、学生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着不懈探索与实践。

        进入花城小学担任校长后,深知任重而道远,更是脚踏花城实地,勤政务实,与时俱进,传承花城小学怡美教育理念,高举“花文化”品牌,弘扬“花文化”精神。在“花文化”的浸润下,更注重人性化管理,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氛围,搭建丰富多彩的舞台,构建花小之精神乐园,不断地激励师生,体验成功的喜悦、成长的快乐和收获的幸福。鞠躬尽瘁,开拓进取,团结全体教职员工,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惊喜与辉煌。怀抱美好教育之情怀,“以美启真,以真悟美”,努力实现“花文化”怡美教育之梦想。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29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28768383、0755-89959998
  • 联系电话:0755-228768383、0755-89959998
  • 交通情况
  •   公交(四季花城②站):E22路、 M282路A线 、M346路 、M448路、M533路、 高快巴士41号。

      地铁:5号线五和站A出口;10号线五和地铁站A出口;出地铁后进四季花城小区内步行750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一、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二、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三、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五、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