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秉承“以人为本,成就每一个精彩的生命”的办学理念,以“美美与共,培根育魂”为育人目标,致力于打造“行胜于言,质胜于华”的校风、“知行合一,向美而生”的教风、“求真合作,拼搏创新”的学风。学校拥有一流现代化教育配套设施:建有阅览室、画室、舞蹈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整个校园布局合理、优美整洁、花木繁茂,具有浓郁的文化氛围。学校将通过精心的规划、精细的管理、精英的教师、精美的环境、精妙的课堂、精彩的活动、精致的服务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
郑艳峰,男, 汉族,广东深圳人,1974年8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小学高级教师,于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08-1994.08 在宝安区石岩水田小学任教师;
1994.09-2000.08在宝安区石岩水田小学任教导主任;(期间:1999.09-2000.01参加宝安区小学后备干部培训班全脱产学习半年);
2000.09-2004.01在宝安区石岩水田小学任副校长;
2004.02-2005.08 在宝安区石岩中心小学任副校长;
2005.09-2007.01在宝安区石岩塘头小学任副校长;
2007.02月-2018年3月在宝安区石岩小学任副校长兼石岩教育工会组织委员和石岩中心小学党支部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2018年3月--2020年9月在上屋小学任副校长。
2020年10月至今任湖东小学校长。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
(1)家长填写国家资助申请表,上交申请资料
(2)学校审核资料
(3)上报教育局审批
(4)发放资助款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63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