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是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华东师范大学、深圳悦茂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一所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是华东师范大学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发挥教育学科优势的实践探索。所拥各类资源和设施建设均在国内前列,亦将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的平台资源,实现基础教育内涵式发展,践行教育使命和责任担当。

  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建设东路交汇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四通八达,毗邻深圳北站,4号线、6号线双地铁口。学校总用地面积2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259平方米,设置小学部及初中部。

  学校将秉承“幸福教育——为了每一个人”的办学理念,注重文化育人,提倡个性化教育,开创“智慧校园”教育生态,让学生在温暖的“学习共同体”氛围中成长。同时深度融合中外教育的优势,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汇聚一流的教育资源,提供多元课程,力争办成国内有影响力的、引领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名校。

  • 校长介绍
  •   易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校长,河南师范大学物理教育专业,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正高级教师。中共党员。具有过硬的政治和理论素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教育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学校文化建设、课程研发、课堂改革、教师培养,教育科研等方面有较高的能力,多次在全国进行经验分享和主题报告。其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成果并获奖20余项,市级课题成果并获奖20余项,在各级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

      所获荣誉有: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年度教育信息化优秀个人称号、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省中小学名校长、省名师、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市优秀教师、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市教育创新先进个人、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市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市巾帼先进个人等。是多种专家库成员,中央电教馆专家库成员及全国新媒体教学大赛评委。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0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暂无
  • 联系电话:暂无
  • 交通情况
  • 地铁:6号线上芬站;4号线上塘站

    公交:尚峻花园公交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