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华富中学


华富中学简介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中学伫立于风景秀美、绿树成荫的深圳笔架山南麓,占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是一所被清幽山林、鸟鸣花香环抱的花园式学校。这里得益于笔架山的钟灵毓秀,空气清新、闹中取静,是一个典雅庄重的读书育人场所。

学校现有38个教学班,1650名学生,拥有一支由全国优秀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区优秀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组成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中高级教师占比达84%。学校以“一切为了成长”为办学目标,立“华自诗书,富于进取”之校训,树“博学、践行、文明、创新”之校风。

办学以来获多项殊荣:国家级绿色学校、全国德育先进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福田区校园文化特色学校、社会主义公民素养教育课程示范学校,深圳体育特色示范学校等等。

       对标学生终身成长,对接高中课程需求,学校创新开设五大课程体系:

       率先开发小升初衔接课程体系,并前置指导时段,助力学生稳步适应初中学习;

       开发小语种课程体系,开设日语、德语、韩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六门小语种课程,对接深圳各外国语高中开设的高考学科课程,对标深圳国际化需求,助力学生多元成长!

       创新开发动手实验类课程体系,发掘学生的创造性、设计感和想象力,对接高中理科学习需求,助力学生的理科思维成长,为学生进入高中学习奠定基础。

       坚持推进学生全员“主题阅读”,营造全员阅读的氛围,大力指导提升学生阅读速度与阅读总量,助力学生养成阅读的习惯,并对接高中高考语文阅读的需求。

       创新开展AI赋能智慧体育课程,作为中国教科院体卫艺教育研究所“青少年健康体能促进与干预研究课题”主要成员,我校智慧体育课程走在深圳市前列,坚持培养学生运动习惯,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华富中学积极践行“本真、适才、普惠”的福田教育理念,坚持学校教育扎实、务实,“一起为了成长”,是学校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标!

  • 校长介绍
  •        王萍,女,福田区华富中学校长兼学校党支部书记,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兼任福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福田区教育系统高级教师评委库评委。 

           曾任职于福田区外国语高级中学,历任教务处主任、校长助理、教学副校长。从事高中教学及管理工作26年,带领学校每年夺得深圳市高考工作进步奖、卓越奖等,为中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等多所国内重点高校输送优秀学子。个人曾四次被深圳市教育局评为“高考工作先进个人”。带领教师先后参加教育部、广东省、深圳市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共计十余个。

           从教30年,曾先后荣获“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语文学科中青年骨干教师”“福田优秀园丁”“福田区委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35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3252003
  • 联系电话:0755-83252003
  • 交通情况
  • 地铁:黄木岗C出口

    公交:市二医院 11、102、12、216、323、333、58、M165、M207、M401、M417、M454、M481、 M588、222、111、M122、M165、M202、M213、M329、M401、M414、M417、M588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