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高级中学


  横岗高级中学是广东省一级学校,深圳市东部新特色高中,龙岗区直属全寄宿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是2011年深圳市十大民心工程之一。学校地处横岗街道地铁三号线六约站旁,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学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备设施超前。目前学校有4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达23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301人,其中专任教师208人,高级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100余人,本科学历达到100%。赵刚校长是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名校长,教师队伍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教育精英。横岗高级中学确立了“博爱横高,多元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励志敦品,博爱厚学”为校训,把“练立地之功,育博爱之人”作为育人目标,积极探索“合作教育”新模式,形成了“志愿先锋校”、“课改先行校”、“多元成才校”,“博雅平安校”四大特色。

  学校高考成绩连年攀升,综合提升力连续多年稳居龙岗区第一,全市前列,连续七年荣获深圳市高考工作“超越奖”、龙岗区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步奖、龙岗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学校坚持走多元发展人才培养路径,2014年成为深圳市首批美术自主招生学校,2016年又获得深圳市音乐自主招生资格。术科高考成绩多年保持区内领先,多人分别被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国内知名艺术类大学录取。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荣获广东省一级普通高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省示范性食堂、广东省平安校园、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深圳市高考先进单位、深圳市高考超越奖、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深圳市A级示范性食堂、深圳市中小学微公益行动“双十佳”项目奖、深圳市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委”、龙岗区基础教育先进单位、龙岗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龙岗区高中教育教学先进单位、龙岗区“一校一品”高考美术特色学校创建单位,龙岗区依法治校先进学校、龙岗区平安校园等60余项荣誉称号。

  • 校长介绍
  •   赵刚,白族,1963年7月生,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与经济管理专业。特级教师、全国高中化学骨干教师、全国优秀中学校长、 全国千名中小学骨干校长、省级名校长、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督学、龙岗区优秀专家、龙岗区深龙英才(B类)、龙岗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1991~2011年在贵州省大方一中担任副校长8年、校长12年,2011年8月~2012年2月担任横岗高级中学副校长,2012年~2020年4月担任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现任龙岗区横岗高级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15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9733566
  • 联系电话:0755-89733795
  • 交通情况
  •   地铁3号线:六约地铁站;

            公交车:61路、M359路、M380路、M239路、351路、357路、366路、M547路、M229路、M266路、M268路、M295路、M309路、M324路、M421路、深惠3A线、深惠3线、M190路、小梅沙假日专线1。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价联字【2002】37号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1131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价联字【2002】37号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价联字【2002】37号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 资助奖励(国家)
  •   一、资助申请条件: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或低保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困境儿童),或残疾学生,或深圳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子女,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表格及资助卡或社保卡信息 2、审核材料 3、材料审核通过后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资助金发放至学生账户 4、完成资助

      三、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89733599

      五、评优奖励办法: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日常操行进行评优。以奖状形式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