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横岗中心学校


  深圳市横岗中心学校前身为1915年华侨捐资修建的横岗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惠阳县第三区第七小学”,1958年更名为“横岗中心小学”。1997年迁建于横岗街道富康路95号现址,2013年9月升格为九年一贯学校,更名为“横岗中心学校”。

  学校占地约36000㎡,建筑面积约26000㎡,现有54个教学班,学生2600余名。2021年,我校专任教师178人,其中硕士24人,高级教师21人。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现有市优秀教师3人、区优秀专家1人,区级工作室主持人2人,区骨干教师15人、区教坛新秀6人、市区学科中心组成员6人。近几年师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荣获国家级奖励5人次,省级奖励32人次,市级奖励68人次。

  学校以“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为办学目标,以“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为校训,建设“严慈相济,教学相长”的教风和“善学勤思,自主合作”的学风。

  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德育示范校”“深圳市‘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标兵学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篮球)学校”“深圳市足球特色学校”。曾三次荣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多次获评市、区教育先进单位。建立了深圳市首批“学生创客实践室”,红棉创客社荣获深圳市首批优秀学生科技社团。合唱团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学校目前已绘就“十四五”蓝图,提出了“发现自己,贡献团队;立己达人,润泽生命”的立人教育新理念,通过师生家长的共同努力,将学校打造成学习的航船、创造的乐园、生命的殿堂,突出合作学习、科创教育、生命教育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培养有家国担当、自学习惯、兴趣特长、合作精神、创造能力的时代新人。

  承载着百年办学的厚重积淀,站在历史发展新拐点,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怀下,横岗中心学校将家长能力合作,与时俱进,乘势而上,争创现代名校,立时代新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 校长介绍
  •   杨世海,男,1970年出生,广东梅州人,中共党员,高级讲师,高级职业指导师,中山大学理学学士,西南大学教育硕士。曾任龙岗中专副校长、天成学校校长,2021年1月起任横岗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曾被评为深圳市优秀班主任、广东省中专德育先进工作者、龙岗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龙岗区优秀校长。曾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子课题(生态体验)、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健康人格德育模式)、龙岗区教育“均衡化、优质化、现代化”重点资助课题(国学教育)等研究,发表论文20余篇,在德育、国学教育、科技创新教育、卓越绩效管理等方面均有一定建树。

      个人兴趣:国学,科创教育,军事科技,乒乓球。教育信念:发现自己,贡献团队;立己达人,润泽生命。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5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698609
  • 联系电话:0755-28865288
  • 交通情况
  •   乘坐深圳地铁3号线(龙岗线)至横岗地铁站,后转M570、358等公交车至横岗中心学校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