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湖小学


  深圳市洪湖小学创建于1995年,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洪湖五街23号,毗邻风景秀丽的深圳市洪湖公园。学校占地面积11217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科创馆、艺术馆,校园WIFI全覆盖,实现无纸化办公,全校直播无障碍。学校现有38个教学班,教职工104人,学生1900多人;师资力量雄厚,研究生学历10人,本科学历83人,高级教师职称7人,区级以上名优教师10多名。学校领导与管理团队配备完善,设有校长1人,副校长1人,副书记1人,中层干部8人,内设机构有:课程与教学中心、督学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教科研中心、人力资源与信息中心、学生中心、安全办、培训中心8个职能部门。2012年顺利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2014年顺利通过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督导验收,是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

  建校20多年来,学校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学校影响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学校挖掘荷花的文化内涵,进行“荷美文化”学校文化构建,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核心内容,以全校师生为主体,实施“荷美教育”的战略定位,将学校办学理念概括为“人荷共美,品能兼长”。学校从“以荷立品、以和善行、以合共赢、以核育能”四个方面入手,让荷之精神与品质根植师生心中;构建了民主、和谐的工作和学习氛围;搭建家校社三方合作共育平台;围绕“核心素养”突出学生能力培养。使每个洪湖人都能遵照“荷美教育”的核心要求,自觉践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价值取向,努力形成师生共有容颜之美、体态之美、品格之美、务实之美、众望之美等美的新型现代化素质教育学校。

  在“乐学、善思、尚美、求真”校训指引下,一代代洪湖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以立德树人为根基,以学校、教师、学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努力打造荷美品牌,形成了风正、气新、人和、业兴的荷美校园。学校先后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示范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效益好学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持续发展20年卓越团队”“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罗湖区先进党支部”“罗湖区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 校长介绍
  •   罗超海,男,广东省兴宁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深圳市洪湖小学校长,兼任学校党支部书记,罗湖区人民政府第七届督学、罗湖区教科研专家、《广东教育》理事会理事。从事教育事业29年,曾获得全国中小学美术课例比赛三等奖、全国美术教师书画大赛三等奖、全国中央教科所论文评比二等奖、广东省第二届特色课程成果三等奖、深圳市中小学美术创新课例一等奖和三等奖、深圳市美术教学设计二等奖等学科竞赛奖励30多次;在中外教育刊物、美术报、市教育科研专刊、罗湖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10多篇。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科研先进个人、罗湖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等荣誉数十项。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罗湖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20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5621604转3306
  • 联系电话:0755-25601537
  • 交通情况
  •   地铁:附近无地铁站

      公交:1路公交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特困生服费资助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困难补助、校服资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验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统一上报区基础教育科,同时在国家资助系统做好上报工作;3.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下拨资助经费到学校,学校再下发到学生家长账户。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3.低保证/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63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