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小学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小学是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市光明区政府与深圳星河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一所高品质高起点的公办小学。整个学校坐落于光明科学城中心,是光明区政府采用“政府+名校+名企”办学模式的一重大创新,是深圳市光明区重点打造的民生项目,是由广东省最知名的品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全面输出管理的一所新型学校。

  学校总占地面积8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4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个班,每班约45名学生。

  学校秉承积淀,创新思路,从学生的心灵出发,从生命的拔节着手,立足新时代发展之需,确立“美的超越  好的创新”的办学思想,着力以美好教育引领达成一流教育愿景。培养具有中国品位、中国温情、中国审美、中国视野的时代新人为己任,致力于打造一所具有“特区秉性、光明气质、华师气派”的未来学校。

  • 校长介绍
  •   张文娟,女,语文副高级教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卓越校长、国家级语文骨干教师、广东省首届骨干教师、省名班主任、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广东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市优秀大队辅导员;有二十多年公办教育及民办教育经历,所带领学校连续三年被评为“最具品牌价值学校”“市民喜爱品牌称号”,参与并主持多项国家级、省市级课题,教学成果在省内多处推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光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7
  • 上级主管部门:光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新办学校暂无办公电话
  • 联系电话:新办学校暂无办公电话
  • 交通情况

  • 公交(东周小学站):K578、M206、M387、E19、B660、B873。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