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红岭小学


  深圳市红岭小学创建于1983年,有着深厚的教育积淀。学校占地面积10401平方米,现有49个教学班,2296名学生,136名教职员工,学校功能场室齐全,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充足,学校以“培养善思善为的人”为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笃实鲜明,学校课程建设日臻丰富,科技教育底蕴积淀深厚,体育和艺术教育特点突出。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健康促进学校”、“深圳市办学效益奖先进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花园式·园林式单位”、“全国‘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优秀学校”、“深圳市全民健身先进单位”、罗湖区第五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罗湖区首届“大创客节”优秀组织单位、罗湖区“大创客节”优秀组织单位、深圳市科创、艺术特色示范学校、罗湖区科技创新教育特色学校等。

  本着“提供好教育,培养有用人”的办学宗旨,学校近年来在德育方面极富创新性地开展了“国旗下展能”、“美食节+国际理解教育”、“社会热点问题小调查”等多个体验式、融合式德育活动项目,学校重视学生良好德行培养,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学校注重学生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的培养,着力打造“思辨型”课堂,培养学生的思维品质。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以“四大行动”(大阅读、大艺术、大体育、大创客)为支点,大力构建红岭小学多元课程体系。目前,学校已建成了60余门多元校本课程,开设了管乐团、篮球社团、尤克里里社团、足球、书法美术、三模等多个艺体社团。其中,学校管乐团已荣获了多个省市区和国家级国际级奖项,学校篮球社团、尤克里里社团均被评为深圳市优秀学生社团。教育之路路漫漫,深圳市红岭小学力求为之上下求索,谦谦步履,果敢前行,为深圳教育增添光彩。

  • 校长介绍
  •   刘锋,男,1968年1月出生,汉族,现任深圳市红岭小学校长,广东兴宁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深圳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兼职督学。从教32年来,先后在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深圳市滨河小学、深圳市草埔小学、深圳市笋岗小学任副校长或校长21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崇尚“特别的教育给特别的学生”的教育思想,强调“以生为本、整体成长、和谐发展”的育人理念,推行特色化办学的学校发展模式,取得了显著成绩。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罗湖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01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5906616
  • 联系电话:0755-25906616
  • 交通情况
  •   地铁:9号线园岭站C出口、3号线/9号线红岭站C2出口

      公交:西湖宾馆站(18路、62路、63路、80路、225路、321路、366路、377路、381路、M156路、M183路);罗湖税务局1站(357路、高峰专线97路、M203路、M414路、13路、202路、M183路);罗湖税务局2站(11路、13路、111路、202路、M207路、M213路、377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供本人深圳户口、身份证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分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578232。

      5、评优奖励办法:获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模范少年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学校少工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