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海中学


  筑面积25496.03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为8230.7平方米;室内面积为1408平方米的体育馆1个;图书馆藏书94912册,电子图书42410册,电子期刊2000余种。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海中学创建于2007年9月,原名南山实验学校荔林中学部,2014年9月顺利搬迁位于荔海二路的新校区,同时正式更名为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海中学。现有56个教学班,教职员工196名,专任教师178名,其中,高级教师42人,中级教师6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91人,名师工作室4个,在校学生2626人。学校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方针,秉承“教育就是播种爱”的办学理念,以“四会六能”为学生发展的具体目标,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公民和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通过 “品”字图形校徽撬动大文化,寄予全体师生追求“崇高的品格、优秀的品质和出众的品位”的意愿。“四会”即会做人,会处事,会思考,会创造;“六能”即能写一手好字,能做一篇好文章,能说一口流利英语,能演奏一种乐器,能获得一类科学实践方法,能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学校凸显“国际化、信息化、个性化”办学特征,以先进的学校文化、雄厚的科研力量、超前的信息化运用、创新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内涵,以建设“未来学校示范校”为行动指南,引领学校走上现代化发展之路,争做“互联网+”时代有教育使命感的领跑者。

  完善科学的课程体系的建构,极具智慧的教师对课堂主阵地的坚守,使南海中学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不断提升,为他们的终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未来学校创新联盟示范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教育部重点规划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深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百佳校园电视台学校等荣誉称号。   

  • 校长介绍
  •    温维博,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学高级教师,全国数学竞赛优秀辅导员,丘成桐中学数学教练员,全国教育科学“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成员。从事数学教学近三十年,始终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授人以渔”的教学理念,所教学生曾获得国家、省级大奖,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参与多种教辅材料的编写。曾任深圳市南头中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获“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 “南山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南山区优秀校长”等荣誉。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南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52
  •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6707587
  • 联系电话:0755-26707587
  • 交通情况
  •   地铁:9号线怡海C出口;公交:M364/M375/42路公交车到太子山庄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