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小学(http://shxx.szns.edu.cn)坐落在美丽的深圳湾畔,隔深南大道与深圳著名景点“世界之窗”、“民俗村”遥相对望,校内绿树成荫、空气清新,花团锦簇,环境优美。
学校创办于1961年,已走过60年的风雨历程,先后经历部队办学、企业办学、政府办学三种办学体制,2000年移交南山区政府,2018年拆除重建,2021年新校落成。崭新的沙河小学占地2,0616平方米,建筑面积36061平方米,是深圳市市区少有的占地超过2万平方米的小学之一。学校配套完善、设备先进、功能齐备,现有4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988名,教职工115人,专任教师108人。是一所国际生态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多年以来,学校秉承“教育的真谛在于提升生命质量”的教育观,以“适应与超越”为办学理念,以“办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建师生成长的乐园”为办学目标,并以此铸造学校文化脊梁,形成学校管理人性化、教育视野国际化、教育技术智能化、课程开发特色化的办学特色。构建起新生态课程体系和“互联·自主·生成·高效”的课堂学习模式,积极推进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综合素质,致力打造一所具有示范意义的教育法治化、国际化、智能化、特色化的富有现代气息的国际化都市学校。
学校荣誉:
1、国际生态学校联盟成员
2、世界第24、26届头脑奥林匹克冠军。
3、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4、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学校
5、全国头脑奥林匹克小学冠军
6、广东省一级学校
7、广东省绿色学校
8、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9、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
10、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11、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
12、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五重点课题主持单位
13、深圳市写字教育名校
14、深圳大学教学实习基地
15、南山区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
16、南山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17、南山区课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18、南山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19、南山区环境教育先进单位
张旭,男,中共党员,河南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小学数学高级教师。
1997年8月参加工作,任河南省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师;2004年8月,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入职深圳市南山实验学校,先后任数学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处主任(兼德育工作)、副部长、校长助理;2015年8月,参加香山里小学筹备工作,深度参与了学校顶层设计,推动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以及文化建设,从设计到完善,从实施到推进 ,完整经历了一所学校的从无到有。2016年2月任香山里小学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管理学校;2021年8月任沙河小学校长至今。
获得荣誉主要有:2001年6月获河南省小学数学优质课一等奖;2003年10月获河南省驻马店市数学学科带头人称号;2008年被确定为南山区首批名班主任培养对象;2009年9月被评为深圳市优秀班主任;2017年被认定为南山区首批引领者计划数学骨干教师;2017年至2020年多次代表香山里小学在全国会议分享交流并获好评;2018年5月香山里小学作为广东省教育厅代表之一参展中国信息成果展,向教育部领导介绍办学情况获好评;2018年12月领导创建的香山里小学“创新者课程体系”获南山区教科研成果一等奖;2019年9月香山里小学获评深圳市先进单位,同年12月获评年度风向标学校;本人曾多次被评为南山区优秀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党员,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省、市、区级多项课题,指导现场课多次获奖,倡导“游戏化教学”,主持开创“读‘数’益智”栏目,在疫情尤其受到学生、家长、社会广泛好评。
1、地铁世界之窗站B或C出口,沿着金河路往北直走到底,约10分钟。
2、公交汽车站:世界之窗站
3、自驾导航:
学校附近是单行线,自驾导航需要先导航到沙河医院,沙河医院沿着天河路往东直走到头,车程约5分钟。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一、资助申请条件: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由户籍地负责资助,我市仅负责在校状态确认,不重复资助)并且满足以下两条件:
1.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孤儿,或者城乡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或者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的子女;
二、资助申请流程:
1、学校下发资助申请表
2、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备齐资料上交给班主任
3、班主任初步审核资料
4、学校评审小组审核资料
5、将名单上报到教育局备案
6、审核通过后下发资助费用
三、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到校填报)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26601165
五、评优奖励办法:
评选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有特别突出的事例和可贵品质,真实可信,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