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红山中学


  深圳市红山中学是深圳市高中教育质量发展规划重点建设的公办全寄宿制高端品牌高中,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深圳中轴之城、广东省基础教育未来课程研究中心所在地——龙华区。学校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地处新区大道与向荣路交界处,比邻简上体育综合体。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四通八达,毗邻深圳北站,距离地铁4号线上塘站300米、6号线上芬站500米。

  学校总用地面积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1800名学生,2021年9月已全面投入使用。整个校园如同一个偌大的图书馆,既有传统书院,又有电子书触手可及。学生宿舍高标准配置空调等,四人一间,如家般舒适和温馨。食堂更是以“双一流”大学的文化元素为设计理念。校园内绿树成荫,鲜花盛开,人工智能与传统文化交相辉映,充分展示出未来教育的优势。

  学校秉持“博雅融通,未来在我”的办学理念。注重文化育人,以传统与现代、历史与未来、自我与社会、人类与自然、中国与世界等多维度融通的多元文化浸润师生;培养学生通向未来的5种核心能力——自治力、学习力、审美力、创新力、领导力,助学生成为学识广博、品格高雅、格局大、气魄足、德行正、有担当、独立自信、时刻心怀家国的人才,真正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新人和领军人物;开创立体的“未来校园”教育生态,致力打造一所兼具中国特色与国际视野的学术性研究型品牌高中。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学校从“学习”和“创造”两大关键词切入,以学习为中心,创新学习机制,探索学习方式,把学校打造成“永远学习,永远创造”的学习中心。

  一、实施名师兴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在何浩校长的带领下,学校迅速组建了一支高颜值高素养高学历的专业教师团队,致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34位从全国选聘的正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领衔,博士、学科竞赛国家级金牌教练、省级骨干教师为中坚力量,来自清北等名校的优秀硕博毕业生为后备军。学校还将设“院士工作室”,聘任两院院士、教育部特聘教授、高校教授为学校的教学教研和学生发展提供学术研究和专业支持。

  二、打造课程体系,构建“学习共同体”。以“共同体课堂”为载体,以导学案教学为抓手,努力构建信任、和谐、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和学校文化,让“学习共同体”从教师队伍走向学生群体,从课堂教学走向校园建设,从校园走向社区,形成“生命成长共同体”。同时,倾力打造了“三基五力一幸福课程体系”。在三大课程体系里,博雅筑基课程体系是基础,融通固基课程体系是进阶,未来强基课程体系是延伸。重点提升学生的学习力、审美力、自治力、创新力、领导力。通过课程实施,让师生获得学习幸福。真正实现以“知识”为中心转向以“素养培养”为中心,问题解决从“单学科”思维转向“学科群”思维。

  三、提倡学生自治,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学校设立学生自治中心,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与发展,与老师一起参与学校的建设,一起领略和挖掘学科之美、价值之美、自然之美、社会之美和世界之美,从而发现、欣赏、创造美,提升学生自治、自主、自律能力,让学生成为学校的主人,以规划者、设计者、协同者、领导者、创造者的视角,放眼广阔世界,做到“我们的未来,世界的未来”。

  四、整合校企资源,搭建学生成长平台。学校从空间、功能、配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突破,建设一流校园空间和硬件设施,革新育人方式,重塑管理系统,对接国家强基计划,搭建内容丰富、高端的“高中-企业-高校”资源流通平台。学校已成为电子科技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与其共建“强基物理实验室”,并打造“高中—企业—高校”一体化培养,与华为、华大基因、科大讯飞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开放精准教育教学平台,打通高端人才的培养通道。

  五、强化科研立校,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学校与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团队合作,成立智慧学习中心。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上,一方面让科技赋能教育,打造高效的学习平台和反馈机制,学生可随时随地在线上平台任意选择学校的一位老师进行沟通,还可线下交流,实现个性化指导、全员育人。另一方面,将问题课题化,重点研究学生的学法,提升教师的教法。构建从“微研究”“做课题”到“大项目”的立体网状教育科研体系。“微研究”面向个人自主研修,“做课题”面向学科团队或跨学科团队的问题解决,“大项目”面向学校教育教学变革。通过学习共同体课堂落地,以此驱动学校科研立校战略,逐步实现“学术性研究型高中”的办学定位。

  六、推进家校共育,构建多维育人体系。学校设立家校共育中心,引入清华大学家校共育课题成果。致力于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的一体化培养体系,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发家校共育课程,努力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力量的联动,以产生强大的教育合力,促进和提升学校教育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永远学习,永远创造,学校将永远走在追寻办学治校智慧的路上,做好未来教育的“铺路石”。

  • 校长介绍
  •   何浩,男,1968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深圳市高级中学年级主任、学生处主任,龙华高级中学副校长,现任深圳市红山中学校长。曾被深圳市委、市教育局授予“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何浩校长参与和见证了深圳市高级中学创建名校的过程,参与了龙华高级中学和龙华高级中学观澜校区的筹建,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有较强的实践经验。2020年3月开始,何浩校长负责筹建深圳市红山中学,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顺利完成筹建任务,确保了深圳市红山中学于2021年9月如期开学。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10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61160090
  • 联系电话:0755—61160090
  • 交通情况

  • 地铁:4号线上塘站;6号线上芬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注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905元/生/学期(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注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1)项目名:免学费,申请条件:①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或低保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困境儿童),或残疾学生,或深圳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子女;②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项目名: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3)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②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班级审核意见,班主任签名→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

    3.资助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且须提供4种材料:(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61160090

    5.评优奖励办法:品学兼优,家庭困难,择优推选。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国家资助资格的,将其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