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


  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原规划名深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是深圳市政府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办学的科学特色示范高中。学校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基建投入8.4亿元,办学规模60个教学班3000名学生。学校根据深圳市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要求,面向国家战略需求,聚焦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在“大科学”观的视野下确立了“人文培根,科学立身”的教育理念,重视对学生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共同培育,努力将学校打造一所理念先进、质量一流、面向未来的学术型、实践型、创新型的公办品牌高中,将学生培养成为人文底蕴与科学精神融合、责任担当与实践创新兼备的时代。

  • 校长介绍
  •   鲍方遒,校长,在深圳实验学校工作23年,历任教务处副主任,教研处主任等;11届高中毕业班教学工作,所教学生99%以上升入双一流等重点高校;曾获省师德先进个人、市骨干教师,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个人、学科先进个人、在线教学先进教师等荣誉称号。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暂无
  • 交通情况
  •   地铁:14号线沙田站,公交:M434,M427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905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