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集团)立雪小学


  一、学校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集团)立雪小学,是龙岗区首批“高品质校园”学校。我校致力于办一所扎根本土,面向未来的,孩子喜爱,家长认同,教职工幸福的学校。总计教师人数26人,其中研究生4人,其余教师均为本科学历;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0人。骨干教师及骨干培养对象1人,教坛之星培养对象9人,具有学术称号教师占比38%,教师队伍比较稳定,教师整体素质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为教职工提供了优美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同时,学校注重人文管理,认真倾听教师的个人工作意愿诉求,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让教师在自己最熟悉的领域发挥出最大的教育教学作用,从而高效支撑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所需。

  教育首先要回答好“为谁培养人”的问题。因此,办学校首先要立足于办人民的教育,为人民办教育。学校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新雪社区下雪村。在征求原村民、股份公司、社区、街道等单位时,大家一致同意学校要扎根本土。取名“立雪”,有立足于龙岗坂田大雪象、新雪社区、下雪村、上雪村之义。学校理应成为一个区域的文化中心,甚至是社区居民的精神家园。因此,命名“立雪”,能充分体现教育扎根本土,为社区民生服务的宗旨和要求。

  教育还要回答好“怎样培养人”“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所以,办学校要致力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立雪”,源于教育典故“程门立雪”,富有“尊师重道”“刻苦求学”“虚心求教”“坚持不懈”等深刻的教育含义。培养具有尊师重道、刻苦求学、虚心求教、坚持不懈精神的“杨时式”未来学子,是学校的使命与责任。

  教育应该永远站在孩子的出发点。以儿童的视角,取名“立雪”,根植本土,独一无二,能让学子对学校更有亲近感、自豪感、归宿感;同时,源于故事,浅显易懂,又富含深刻的教育蕴意,为学校文化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结合“科技城外国语”,有中西合璧之义,意在不断培养具有中国心,有大视野的时代学子。

  • 校长介绍
  •   袁才校长,曾任职于横岗街道四联小学,龙外集团致美学校。是深圳市先进科研工作者,区优秀督学,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区优秀教师,区优秀党员,区首批卓越校长培养对象。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29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562065
  • 联系电话:0755-28562065
  • 交通情况
  •   公交车站:新雪社区、雪象新村东站。

      公交:新雪社区(M164路、M267路、M272路、M309路、M346路、M572路、M584路)雪象新村东站(339路、624路、M448路、M524路)。

      地铁:雪象地铁站C口,直线距离576米;岗头地铁站B出口,直线1.1公里。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相关证明材料: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特困供养相关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困境儿童相关材料;

    资助联系方式:

      0755-2856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