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侨(康桥)书院于2002年开办,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国际教育为一体的寄宿制民办学校。
学校坐落于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美丽的凤凰山下,簕杜鹃谷畔,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70%。环境幽雅、风景宜人、是莘莘学子求学成长的乐园。
学校现为深圳市一级学校、先后获得“优质化规范办学民办学校”“宝安区优质化学校”“双优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德育绩效示范学校”“深圳市高考先进学校”“宝安区高考先进单位”“宝安区中考先进学校”“宝安区阳光体育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功能分明,布局合理,各类功能场室齐全,教学配套设施先进,建筑典雅别致,校园环境优美,浩然大气。
学校秉持“以德立人、以美启智、以练强体”理念,按照“从高从严、自信自强”的校训,引领学生“向上向善、求真求美”,坚持“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培养学生“勤学善思”“探究创新”优良品德,力争塑造“综合素质高”“体艺特长优”、国际视野广”“社会责任强”的合格人才。
工作经历:
1996 年8 月--1999 年7 月高中历史教师、班主任、干事 湖南省汨罗市第一高级中学
1999 年8 月--2009 年7 月副主任、主任、副校长、校长 浙江省温州市同德高中
2009 年8 月--2018 年6 月 高中部校长 广东实验中学教育集团顺德校区
2018 年6 月--2019 年7 月 总校长 广东梅州北大新世纪实验学校
2019 年8 月---2021年6月 总校长 湖南临澧晟德学校
2021 年6 月---今 总校长 深圳康桥书院
成绩:
(1)民办学校22 年工作经历,熟悉民办学校的运营和管理,在学校顶层设计、招生、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宣传,在人资、物资、工资设计和管理方面有成功的实践。
(2)在温州市同德中学任职期间,探索出“分组合作,小组管理模式”,在当时生源质量很不好的情况下,全面打开了学校工作的新局面,备受好评。
(3)在广东实验中学教育集团顺德校区的几届高考中,多次荣获区高考教学质量奖和特殊贡献奖。
(4)在梅州北大新世纪实验学校任职期间,全面升级学校管理,中考成绩各项指标居梅州市第一,生源爆满。
(5)创办临澧晟德学校,从一块毛草地开始,从工程设计、招标到教师招聘、招生、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理念、特色、课程设计、校园环境装饰、教师培训等等都全程参与或亲自动手操作。近一年的办学,在特色、质量和服务等方面声名鹊起,社会影响力巨大。
(6) 在品牌开发、教师培养、团队建设、自主管理、高效课程、科学备考、课程开发、家长课堂、绩效评价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小学1-3年级 8400元/学期
小学4-6年级 7100元/学期
初中7-9年级 10000元/学期
高一年级 175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
高二年级 145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
高三年级 121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
国际高中 500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小学1-3年级8400元/学期 ,初中7-9年级10000元/学期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宝安区龙山学校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宝发改[2016]422号,小学4-6年级7100元/学期。
高一年级 175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并公示,学生自愿选择
高二年级 145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并公示,学生自愿选择
高三年级 121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并公示,学生自愿选择
国际高中 500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并公示,学生自愿选择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小学1-6年级 2500元/学期
初中7-9年级 2500元/学期
高一-高三年级 3000元/学期
国际高中 4500/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小学1-6年级2500元/学期,初中7-9年级2500元/学期。
学校自定标准并公示,学生自愿选择,高一年级-高三年级 3000元/学期;国际高中4500/学期。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48450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填写有关表格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