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外国语高级中学


  深圳市龙华外国语高级中学是深圳市“十四五”教育领域重点规划、高规格建设的一所外语特色全寄宿制公办高中。学校以“中西交融·文理兼长”为办学理念,打造特色鲜明的“外语+理工”示范高中;培育具有“中国心灵、世界眼光”的、有专业能力的、有优秀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中国新青年。学校与高校精深合作,实行贯通式培养,依托“强基计划”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助力学子生涯规划。

  学校位于民治街道临龙路以南,梅花山庄以西,总用地面积约2.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5万平方米,具备36个教学班规模。学校于2022年9月开办,现有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在校学生1200名。开办至今,学生学业成绩飞速提升,2023年招生分数大幅上涨;办学一年,师生斩获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社会反馈良好。

  学校师资阵容强大,干劲充沛、梯队合理、有口皆碑。现已配备教师94人,其中高级及以上职称20人。师资队伍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国家级、省级优质课现场课大赛获奖者等领军教师共计18位,覆盖所有高考科目,占比20%。骨干型教师共计47人,占比50%,以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力大赛总冠军、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为代表。2022及2023届学霸型教师共计29人,占比31%,由6位北大、1位清华毕业生领衔,还有来自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哈工大等985高校及部属类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师资中领军大咖、名优骨干、学霸青教配比合理,推动师资队伍进一步成长,汇聚合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学校于2022年11月22日成立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3人,支委成员5名,其中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等委员。

  • 校长介绍
  • 王宏莉,党支部书记。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高中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最佳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主持或参与三所品牌高中的筹建,广东省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发中心《高中生涯发展指导》主编,“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省级重点课题《促进高中地理高效学习的虚拟网络学习环境构建研究》”课题组核心成员,主持或参与的研究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成果奖。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31
  •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671289
  • 联系电话:0755-28671288
  • 交通情况
  • 地铁:深大城际线(在建)、地铁22号线(在建)民治北站

    公交:沙吓站、水尾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22]37号),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905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22]37号),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22]37号)第二条 二、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请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2.资助申请流程:

    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 :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十乃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671289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 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