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乐群实验小学


  乐群实验小学是一所古木苍翠的国际生态学校,是一所与党同龄的百年名校。学校于1921年由何其玉、吴呈祥、吴维杰等爱国华侨捐资创办,目前拥有36个教学班,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621人,教职工139人,现代教学设备、设施齐全。

  学校基于“生态教育 和乐人生”的办学理念,通过富有特色的生态课程体系培养拥有雅气质、善学习、富创意、悦合作、勇担当、会健身、乐生活的“七品”学生,真正地“让每一个生命自由舒展”。学校以学生培养目标和“七品”素养为出发点,将各项课程整合,重新调整和设计,涵盖品德、人文、智能、身心、审美五大领域。五大领域之下建立国家学科课程、个性超市课程、主题综合课程和项目研究课程四大课程层次。

  学校有8位引进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等),23位省市区名师,2人获全国赛课第一名,98人次获国家级奖、364人次获省奖、360人次获市奖、592人次获区奖。

  在实施生态教育的基础上,乐群实验小学积极开展跨学科课程整合研究,基于国家课程,基于社会生活,打破学科壁垒,学习时间和教师间的边界,重构课程形态。乐群的跨学科课程从跨学科的教师组创课程设计3.0时代,逐步向自发组建学习组织的学生群创学习4.0时代迈进。八年来,学校先后开发出六大主题四十八个小主题,开展了十次主题式跨学科课程整合研讨会,出版了2本专著、8本成果集,目前正处在辐射推广阶段。王树宏校长主持的课题获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立项,2020年搭建跨学科课程整合实践共同体,采用教研培训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带领全国20省市100所实验学校、2个试验省、区继续深化探索,在示范引领、交流合作中形成更多实践新样态。

  学校被授予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校、国际StarT 项目式学习共同体实验学校、全国生态文明示范校、中国STEM教育2029创新行动计划种子学校、中国软式垒球实验学校、中芬学习创新研究合作学校、广东省基础教育实验基地学校、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英特尔未来教育示范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试点学校、馆校结合科技教育基地学校、深圳市素质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综合素养试点校、深圳市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学校、深圳市第二批创客实践室、年度最具未来特色学校、2019年StarT 中国区实验学校、科技创新教育特色学校、年度教育改革创新领跑学校、深圳教育创新示范学校、深圳课程改革示范学校、科创教育特色学校(园)年度奖等多项称号,2021年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深圳市第四届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校长介绍

  •        深圳市盐田区乐群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深圳市第七届党代会代表,香港教育大学教育硕士,曾在美国纽约和南澳大利亚海外培训,中国教科院访问学者,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中国生态教育改革创新人物,广东省教育督导协会副秘书长,广东省百千万名师工程小学名校长,深圳市名校长,深圳市十佳校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盐田区杰出人才。她倡导生态教育,擅长课程体系建设和跨学科研究,曾4次获教学成果奖,2021年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省市国家级课题11项,其中《基于协同学的小学主题式跨学科课程整合研究》立项教育部重点课题,担任全国跨学科共同体主持人,著有《乐群 共生》《指向儿童完整生活的跨学科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等4部著作,在《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小学教学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40余篇,在全国各地,在国家级、国际教育研讨会分享60余次。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盐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83
  • 上级主管部门:盐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5203884
  • 联系电话:0755-25201711
  • 交通情况
  •   地铁:地铁8号线(盐田路站下车F出口),步行684米到达.

      公交:68路,M444,358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学校审核-区教育局复核-发放国家资助资金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203884

      5、评优奖励:获“乐群之星”、“和乐少年”等荣誉的同学由学生民主推荐、班级推荐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学生发展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