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绿洲小学



  绿洲小学坐落于福田区新洲七街191号。学校开办于1999年,由政府投资兴建,占地9247平方米,现有教学班25个,学生1232人,教职工76人。
  绿洲,叫人听到的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生态之洲。
  绿洲,让您看到的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是希望之洲。
  绿洲,令人遐想的是雨打芭蕉,绿肥红瘦,书声惊鸿,墨香盈袖,是文化之洲。  学校开办以来,十年磨一剑,“文化立校,文化兴校”的办学思想和特色崭露头角。  学校文化建设以“和合”为主题,表达了对“和实生物”、“和而不同”、“政是以和”、“阴阳和德”等和谐校园建设的祈求。
  校训“感恩戴德”将学校教育定位为“感恩教育”,这是一种精神的传递,是一种文化传承,更是一种行为习惯的建构。
  校风“凭智慧开启智慧,用文化创造文化”是对教育本质的顿悟——教育的终极目标是用文化创造文化,即不仅要引领学生在识别的层次上解读符号世界,更应该在消费的层次上指导学生创造符号世界。
  教风“把小事做大,把苦事做甜,把琐事做细,把善事做实”诠释了成功的密码是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成就大业,将别人不屑一顾的小事做好才是真正的成功,也是最大的成功,而平常心、快乐心、责任心、慈爱心是我们每一位教师做好手头工作的重要法宝。
  学风“行是知之始,德为人之初”强调“行而知”是重要的学习方式、学会做人比学会做事更重要。
  习古今可养正气;学东西以采众长。学校立足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以开放的情怀接受多元文化的洗礼,兼容并包,博采众长。“君子节”、“游戏节”、“教学艺术节”、“英语文化周”、“体育文化周”等常规活动既是多元文化的发酵场,又是本真教育的回归线。乒乓球既是学校的传统体育项目,且成为福田区体育局业余体校和深圳市乒协训练基地,所开发的乒乓球校本课程集综合性、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
  这里的微笑比较真诚,这里的握手比较有力。文化让我们相亲,教育使我们相近。为孩子,我们相约绿洲;为未来,我们相聚绿洲!
  • 校长介绍
  • 程芳,女。个人获奖情况:2006年被评为“深圳市中青年骨干教师”。2007年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12年被评为“深圳市优秀督学”。2017年被评为“福田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018年被评为“福田区十佳督学”。教育科研情况:深圳市教育督导专家库成员。深圳市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组组长。深圳市福田区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在教育科研工作上,曾主持参与全国、省、市、区课题研究十多项,撰写专著、论文十多篇,专题讲座五十余场。长期致力于儿童阅读推广,为各年级学生上“绘本阅读”课,多次在市、区、校各级上公开课和举办讲座,儿童阅读项目影响广泛。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福田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48
  •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3422978
  • 联系电话:0755-83420020
  • 交通情况

  • 乘坐公交车: 1、b689路、b798路,到新洲九街-公交车站下车; 2、33路、44路、71路、76区间线、80路、121路、202路、212路、303路、317路、322路、339路、372路、377路、b685路、m347路、m362路、m370路,到沙尾-公交车站下车; 3、26路、28路、b689路、b798路,到沙嘴路口-公交车站下车; 4、337路、353路、369路、382路、e1路、k359路、高峰专线19路、高峰专线58路,到福田实验学校②-公交车站下车; 5、b689路,到新洲三街-公交车站下车; 6、26路、33路、63路、103b线、103路、215路、362路、367路、374路、377路、b685路、b798路、福田保税区专线1路,到金地花园-公交车站下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