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德外语实验学校创建于2004年9月,地处深圳市宝安区沙井福和路,占地面积7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是深圳西部一所规模最大的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现为宝安区首批优质民办学校、深圳市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中国基础英语素质教育优秀实验基地。学校先后获得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优质民办学校、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等各级各类荣誉。 学校着力打造生态文明校园,整体规划,科学布局,绿化率达93%。校园内绿草茵茵、绿树成林,与特色鲜明的欧式建筑群落交相辉映,形成一种独特、和谐的氛围;校园内优雅的环境与散布校园各处的文化景观相互映衬,洋溢着温馨、亲切的人文气息。 学校按广东省一级学校标准设计建造,拥有大型校园图书馆、艺术活动中心、演播大厅、大会堂等大型场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电脑、理化生实验室等功能场室一应俱全,校园监控100%全覆盖,办学条件达到市先进水平。 学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致力于“服务社会,追求卓越”,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树立新型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让每一位学生都能获得长足的进步为目标,促进质量的稳步提升。高考成绩一年一台阶,近四年连续获得“深圳市高考工作超越奖”,高考绩效位于深圳市前列,近六年连续获得“宝安区高考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中考成绩逐年攀升,成绩十分优异,获评宝安区中考超越奖;小学质量抽检,被抽检班级总成绩一直居于宝安区公民办学校前列。2019年11月,我校成功举办“宝安区民办小学教学质量提升现场会”,学校教学经验获广泛认同和赞扬。 学校作为全国英语课题研究优秀实验基地,始终坚持开展“典范英语”课题实验,注重学生英语技能的学习和锻炼。一年一度的英语文化周活动已经坚持了十二年,英语文化特色日渐凸显,如今英语文化周活动已成为我校标志性特色文化活动。 |
目前,明德外语实验学校正制定新的发展战略,为把自身打造成一所条件优良、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优质化学校而不懈努力。不久的将来,她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呈现在全社会的视野里!
于欢,男,198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宝安区骨干教师,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理事,深圳市教育学会理事,深圳市民办教育协会理事,具有多年民办学校工作经验。从教期间,多篇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参与的“十二五”国家重点课题获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18年9月至今任职深圳市明德外语实验学校校长,在职期间获评宝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优秀教师。
地铁11号线,市内公交337路、652路。
1、地铁11号线转乘780直达学校;
2、乘337路往海上田园方向,在沙四东宝桥头下车,右侧100米即到;
3、在沙井客运中心乘652、780、B789可直达学校;
4、从市区驾车走广深高速,从新桥出口沿沙井北环大道直行,在福和路右转100米即到。
5、从市区驾车走外环高速,从沙井北出口转福和路直行500米即到。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小学一、二年级:6200元/生/学期,小学三年级:5800元/生/学期,小学四至六年级:4400元/生/学期,初中一、二年级:6300元/生/学期,初中三年级:6000元/生/学期,高中一年级(英语班):21000元/生/学期,高中一年级(日语班):23000元/生/学期,高中二年级:16800元/生/学期,高中三年级:15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20}406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9}640号;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8}276号;深发改{2018}1621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高中一年级住宿费 2200 元/学期;高中二、三年级住宿费 2000 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发改{2018}1621号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绿)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68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