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珠学校


  深圳市明珠学校成立于 1997 年 8 月 5 日 ,学校地处交通便利的罗湖区爱国路2011号,绿树环抱,环境幽雅,办学至今已有24年历史,隶属罗湖区教育局。是我市首批教育体制改革的国有民办学校,是一所取东西方教育之长,集公民办体制之优,高规格、高起点,而又面向全社会,教育成本收费,满足不同社会需求的新型改制学校。可谓:学校国有,企业投资,经费自筹,专家办学。建校以来,学校坚持自筹经费、自主用人、自主办学,在体制改革、用人机制、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学校在学生进校后的加工和提高上大做文章,取得了中进优出的可喜成绩。

  一、基本情况

  明珠学校是一所完全中学,其中高中部16个班,初中部2个班,实行寄宿与半寄宿管理。目前学生人数共670名,学校占地面积21625m2;学校建筑面积16332m2。现有教职员工138人,其中专任教师79人,专任教师中高级教师7人,中级教师29人。

  学校现有符合省规范化标准的教学、行政、生活用房;有仪器设施配备完善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音乐室、舞蹈室、器乐室、美术室、书画室、劳技室、计算机室、棋牌室、展览室、地理室、历史室、档案室、课件制作室、心理咨询室、校医室各一间,有生物园一座,有100个座位的图书阅览室和藏书室各一间,现有藏书29619册和电子图书2万册。另有现代化的综合性电教室2间。学校铺设了塑胶跑道,完善了体育设施。现有标准的25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的田径场,有室内体育馆一座,有与田径场分开、独立的篮球场3个,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乒乓球台11个。教室全部安装电教平台,校园信息网络完善,建立了教育教学资料信息库和现代办公管理系统。目前学校配置1间电脑机房、1间语音室和一间交换机房,构建了校园网平台,实现无纸化办公,建立了校园论坛。学校还特别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透出历史的厚重、现代的卓越、伟人的胸襟、圣者的思想,既有民族的,又有世界的。整个校园充满浓厚的文化氛围,体现出较高的文化品位。校园一楼为音乐长廊,二楼为学校办学理念宣传廊,三楼为科技长廊,四楼为学生作品展示长廊。

  二、办学成果

  在领导的关怀下,学校二十年来取得了可喜成绩,2005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民办学校” , 2010通过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自2007年至2016年连续11年被评为高考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安全管理达标单位,2014年深圳市教育局、财政局授予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办学奖”,2019年明珠学校被评为“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并再次荣获“深圳市高考超越奖”,堪称深圳市民办学校的优质样板。明珠学校已经成为深圳民办学校的一面旗帜。承载着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期待,深圳市明珠学校办学二十多年来品质卓越,成绩喜人。近年来,学校的高考成绩更是逐年上升。2021年高考再次捷报频传,喜讯连连: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线人数16人。本科上线163人,本科率达88.59%!创我校历史新高,再次彰显了明珠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

  三、办学特色

  二十多年来,我们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发展强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形成了学校的“三全一线”(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质量线就是生命线)的育人特色。“创建服务型学校”的服务特色和“严明的校纪,通过严格的管理,形成严肃的环境,物化为严谨的作风”的管理特色。培养学生“学会认真、学会负责、学会珍惜”的基本品质,以“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为校训,树立“追求卓越,永不满足”的明珠精神,实践着“读好书,做好人”这一学校根本。从最后一名抓起,实现了中进高出,高进优出的目标。

  学校坚持“人格教育为本,终身发展为本”的教学宗旨,形成了“用力工作只能合格,用心工作才能优秀”的价值观念,以“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经得起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检查”为工作标准,坚持“把学生培养成学生中的明珠,把教师塑造成教师中的明珠,把学校办成学校中的明珠”,“让每一位家长都满意,让每一位学生都进步,让每一个教师都发展”。不断深化、明确办学理念,逐步形成他人“学之不象,移之不活,夺之不走”的明珠特色,把明珠学校办成民办中精品学校。

  • 校长介绍
  •   章恩梓,河南省罗山县人,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后首届毕业生。先后就读于河南省信阳师范学校中文专业,河南省信阳教师进修学院中文系,河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学语文高级教师。二00三年被评为“河南省中学语文学科带头人”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工作四十年,先后荣获“河南省罗山县优秀科技工作者”、“河南省罗山县十年教改先进个人”、“河南省罗山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河南省信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罗湖区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2017年取得“广东省高中校长任职资格”证书。2008年就职于深圳市明珠学校,历任语文备课组长、教科室主任、教务中心主任,2016年9月至今担任明珠学校校长职位。

  • 招生文件
  •   应届深圳中考生,未填报我校志愿,中考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招生分数线,可凭中考成绩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罗湖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完全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03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5412974
  • 联系电话:0755-25547892
  • 交通情况
  •   地铁:3号线翠竹站B2出口

      公交:明珠学校、木头龙、留医部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费一费制,不另收费。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初中:10800元/生/学期;高中:19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城学校等17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39号),学杂费10800元/生/学期;高中:深发改 [2018]1159号,学杂费19000元/生/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26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城学校等17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39号),住宿费2600元/生/学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2、资助申请流程: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流程如上,资料如下。

      3、资助申请材料:a.《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b.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c.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领取证(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 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以下为减免学费及资助校服费材料:a.《中小学特困生资助表》,b.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c.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16026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