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地铁5号线塘朗站;
公交:搭乘43路;74路;81路;122路;B818路;M176路;M459路;高峰专线128路,至深大总医院南站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学生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申请流程:
学生资助和评审工作由本校按学年组织实施,每学期动态调整,实行学生或家长(监护人,下称家长)申请,本校核实、评审、发放补助资金工作机制。
3、资助申请材料:
秋季学期入学后,学生或家长根据申请条件于9月30日前(各校可适当提前)可根据自身实际向本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可与学校联系获取),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家长提出申请时,确保填写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资助联系方式:
学生成长中心:张老师
电话:0755-86001001-1902
5、资助奖励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非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