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学校


  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建于2004年9月,地处后海,春茧作伴,红树为邻,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外国语学校,占地面积31367平方米,建筑面积30668.85平方米。2017年,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成立,本部更名为海德学校。现有教职工220余人。小学40个班,初中22个班,学生近3000人。海纳百川,德行千里,海德学校,以海之名,镌刻了一所学校创造的海德传奇,擘画着教育的美丽蓝图。

  学校以面向未来的视野,树立“大美育教育”理念,构建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1+N+X”的课程体系,重塑课堂图谱。学校构建“三色”德育体系,铺设“四位一体”的德育机制,创设生活、活泼、健康快乐的学校生活,让学生拥有幸福童年,关注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学校以高质量队伍的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格局辽阔、理念先进、学养丰厚、业务精湛、成绩一流的教师队伍。学校开展了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以社团为载体,开设系列科技课程,以无人机、乐高、人工智能、萝卜圈机器人等社团为代表,多次获得世界级、国家级、省级最高奖项。

  学校取得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实验学校、全国少年儿童科学体验活动示范学校、全国学校体育联盟(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全国中小学长征文化教育先进单位、2021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广东省中小学外语教研工作示范学校、广东省学校课程体系建设课堂研究实验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阳光体育先进学校、深圳市改革创新领跑学校、深圳市综合素质评价试点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 校长介绍
  •   韩晓宏,中共党员,高级教师,现任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常务副校长、海德学校校长、海岸小学校长,同时担任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百千万名校长”之智能教育名校长。

      曾任深圳市深中南山创新学校校长、深圳中学校长助理、深圳中学初中部校长;在首届中国(深圳)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论坛上,获评“十大科技教育杰出贡献人物”;两次讲话入选“学习强国”;《南方教育时报》等多家媒体对韩校长及所在学校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曾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教师”“市教育工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南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054
  •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6126010
  • 联系电话:0755-86126010
  • 交通情况

  • 公交:乘坐 72、76、80、231、322、382、305、337、353路东行方向到滨海之窗站下车(西行方向需过滨海大道) 后,步行至南山文化中心公交总站东侧即到
    地铁:地铁D1出口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