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沙塘布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布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占地面积19011.80㎡,建筑面积27169.43㎡,总投资14129万,设计规模为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增加优质公办学位2250个。南湾街道沙塘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共设两栋教学楼、一栋体艺楼、一栋生活服务用房、一栋综合实验楼。

  • 校长介绍
  •   巫小明,男,1971年11月生,江西赣州人,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1992年9月至2016年6月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中心小学任教,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担任布吉街道中心小学副校长;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深圳市龙岗区南湾沙塘布学校副校长;2020年1月至今担任沙塘布学校副校长、学校主要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4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751823
  • 联系电话:0755-28751823
  • 交通情况
  •   附近火车站:深圳东站(布吉地铁站),深圳火车站,深圳北站(高铁站);附近地铁站:木棉湾地铁站(出站后首选公交,开往沙湾、樟树布方向),大芬地铁站(车次较少),丹竹头地铁站(出站后首选的士,距学校约2公里);附近汽车站:沙湾汽车站;附近公交站:沙塘布总站(M233),樟树布站(步行至学校约10分钟,公交线路多),沙湾汽车站(步行至学校约10分钟,公交线路多)。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一、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表格名称:SHBZ表格

    对象及必备条件

    资助标准

    发放方式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小学

    寄宿生:1000元/年

    (每学期500元)

    原则上发放至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银行卡

    非寄宿生:500元/年

    (每学期250元)

    初中

    寄宿生:1250元/年

    (每学期625元)

    非寄宿生:750元/年

    (每学期375元)

      说明: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规定,建档立卡家庭也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以国家或广东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以下涉及建档立卡的,请参阅此说明)

      二、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表格名称:XSFFZZ表格

    对象及必备条件

    资助标准

    发放方式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由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发布

    发放学生服实物,或者发放现金补助

      三、申请材料清单(SQCLQD表格)

      符合申请条件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以下4种材料:

    表格名称:SQCLQD表格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必须

    2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

    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

    其中一种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国家资助资格的,将其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