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学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学创办于1956年,历经三次搬迁,1999年8月迁至现校址。校园占地面积62155平方米,建筑面积22669平方米,学校现有46个教学班。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先后获得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首批办学效益奖”“多才多艺示范学校”“校园文化特色学校”,龙岗区“教学进步奖”“劳技教育先进单位”“五一奖章及省巾帼文明岗”“初中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此外学校是“中国陶艺特色教育示范基地”、“广东省陶艺特色教学与创作实践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学科共建基地(历史)”、深圳市2020“年度美育典范学校”、深圳市信息技术2.0试点学校、“基于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校、龙岗区卓越学校培育对象。

  平湖中学以“正德博学,为善自强”为校训,一贯践行“让每个孩子都得到最优发展,让每位教工都享有职业幸福”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兴趣与能力的培养,致力于打造多元化的课程体系。学校自1999年初创陶艺教学,继而开发陶艺校本课程,有20000多学生接受正常的陶艺课学习,数百人获省、市、国家级比赛奖励,5000余件的作品参加校内外陶艺作品展示,30000余件作品发放到学生手中。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成长的平台和发展的空间,学校陆续增设了管乐团、合唱团,成立舞蹈队、健美操队等社团活动,深受学生喜爱。此外,随着国家级网球特色学校申报成功,平湖中学将大力建设网球特色课程,学校在师资、场地、设施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培养优秀的学生,需要优质师资为保障。平湖中学有着六十多年的办学积淀,积累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学校教师以教研促教学,承担开发深圳市“好课程”9门,主持市、区级课题多项,其中深圳市“十三五”规划课题4项;指导学生主持深圳市探究性学习课题11项,此项入围率在全市初级中学当中位列第一。良好的教研沃土培育了优秀的教研团队,平湖中学历史教研组从来自全省22个地市的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获评“广东省中学历史学科示范教研组”,全省3000多所初中学校仅10所获此殊荣,平湖中学也成为龙岗区第一所获此殊荣的学校。此外,英语、历史、美术教研组是“深圳市优秀学科示范组”,历史教研组还是“深圳市特色科组”。

  平湖中学高中部的改扩建工程已于2020年初动工,将于2022年完工,完成后将增至54个初中教学班和24个高中教学班,学生近4000人,未来将有崭新的400米标准运动场、50米的室内游泳池、9个室内篮球场地、4人一间的宿舍楼等等,为学生提供更优良的学习锻炼环境。

  • 校长介绍
  •   毛展煜,男,汉族,广东兴宁人,中学英语高级教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西南大学教育专业的硕士学位,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在读)。2021年1月起任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毛展煜是全国创新名校长、全国十佳创新校长、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智能教育名校长培养对象、广东省骨干校长培养对象、深圳市党代表、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优秀督学、深圳市优秀班主任、龙岗区第六届党代表、龙岗区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龙岗区优秀校长、龙岗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龙岗区督学工作室主持人、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区优秀教师、区优秀班主任、区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等。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1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844508
  • 联系电话:0755-28844508
  • 交通情况
  •   乘坐881路、M318、M498路公交车至平湖体育中心站下车,步行1分钟到达学校正门。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相关资助项目、条件及申请办法。

      2.资助申请流程:监护人(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提交资料,区教育局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 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846574

      5.评优奖励办法:学校按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水平,综合评定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颁发奖状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