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林小学属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直属小学,开办于2002年9月,学校秉承“为每个学生奠定最佳的人生基础”的办学理念,遵循“为人求实,为事求真”的校训,努力培养“会自信做人,会积极学习,会优雅生活”的“有国际视野和民族情怀”的高素养的现代人,向“校园美、教师优、学生乐、质量高”的现代化一流示范小学的目标迈进。
清林小学2002年由区教育局所创建,在多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我校由初定18个班发展成为一所有41个教学班,学生2074人,具有现代化教育功能的城市小学。 2004年12月年被评为“龙岗区一级学校”,2005年12月晋升为“深圳市一级学校”。
学校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分开,现有占地面积20157㎡,生均占地面积9.83㎡;建筑面积15433.86㎡,生均建筑面积7.53㎡;绿化覆盖率100%。校园四季绿叶葱葱,花团锦簇,形成了乔木灌木,俯仰生姿,高矮错落有致,层次鲜明趣意的独特风景。校园内植物种类已有一百多种。在草地上设有人文性、儿童化的警示标牌,教室、办公室、厕所、功能室也添置盆景,学校内空气清新,环境优美,鸟鸣蝉叫,怡然自得。
农凌,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常委,龙岗区第五届人大常委,龙岗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中学英语高级教师,深圳市名教师、深圳市首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首批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入库专家、深圳市兼职督学,龙岗区首批教育学科带头人、龙岗区优秀校长。多年来,一直践行“用爱倾听每一朵花开的声音”的教育理念,坚持在教学第一线,致力于教育教学研究,经验丰富、视野开阔,是多项市、区重点课题主持人。
M501路(添利工业园-龙西总站,清林小学下车)(小巴)
M319路(大运新城总站—龙西总站,清林小学下车)(小巴)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一、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生活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由户籍地负责资助,我校仅负责在校状态确认,不重复资助。
三、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孤儿,或者城乡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或者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的子女;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