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桥头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桥头学校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前身桥头小学创建于1951年,2004年迁至现址,2018年1月,改制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增设初中部。学校占地面积5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8平方米,学校面积宽敞,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设备设施齐全,办学理念先进,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体育(毽球)传统特色学校、群众性体育先进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示范单位,深圳市绿色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宝安区“儿童友好型”学校、科技特色学校、教师和家长培训“双优”学校、“篮球、足球”特色学校等,还是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到2021年9月,学校有一至九年级66个教学班,学生3300余人,教职工230余人。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发现、欣赏、创造”的办学理念,以深圳市“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为特色及抓手,努力打造湾区优质示范学校。2018年5月,学校开通了全国第一班儿童步行巴士,又成立了“儿童议事会”和“福海街道小小人大代表工作站”。这些创举,有力促进了学校办学品质和影响力的提升。

  • 校长介绍
  •   杨晖,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宝安区第六届、七届人大代表,1990年武汉大学本科毕业,1990年参加工作。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10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1460818
  • 联系电话:0755-81460818
  • 交通情况
  • 公交:338路车桥南站过人行天桥500米

    地铁:11号线桥头站下行500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绿)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资助奖励(国家):读学校—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30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