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第一小学


  学校始创于1928年(民国十八年)秋季。原名为松岗乡国文学校,1979年更名为松岗中心小学。2004年9月,整合原红星小学,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第一小学,实行一校两部综合管理。2011年中,高年部进行扩建改造,学校师生迁移至低年部,低年部作为过渡性学区。2017年秋高年部扩建竣工,学校师生迁入崭新的校园,办学规模计划36个班。

  学校现有3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人数1670人。校园占地面积15461.52平方米、建筑面积17432.29平方米,以崭新的姿态呈现:现代化的报告厅,功能齐全的电脑室、美术室、音乐室、科学实验室,多媒体电教完善的教室,高端、大气、典雅的图书室、体育馆。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深圳市办学高效益学校”“宝安区课改先进单位”“师德师风先进集体”“体卫艺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力建设先进单位”“深圳市健康促进校园先进单位”“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等荣誉称号。

  • 校长介绍
  •   曾艳玲,女,一九七零年五月出生,广东深圳人,本科学历。一九八九年七月参加工作,一九九六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九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七月任宝安区新桥小学教学处主任,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任宝安区新桥小学副校长、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宝安区新桥小学校长,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宝安区壆岗小学校长。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今任宝安区松岗第一小学校长。曾校长秉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工作中坚持通过阅读、反思、实践来提升自身素养,宝安日报曾在“读书的女人最美丽”专栏中报道她的读书故事,二零一三年六月被宝安区妇联评为“宝安区最美母亲”称号。她先后获得“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宝安区优秀教师” “宝安区十佳校长”、广东省“书香校长”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深圳市教育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宝安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5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9757525
  • 联系电话:0755-29757525
  • 交通情况

  • 公交:656/M291/B941在翡翠市场站下,走约300米到松岗第一小学。    
    地铁:地铁11号线、6号线松岗站C/D出口,换乘公交到翡翠市场站,或沿松河北路步行1.6公里到松岗第一小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其他材料: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757525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