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实验学校


  松岗实验学校始建于2015年10月,是宝安区委、区政府为满足社会对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需求,解决松岗街道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而建设的重点民生工程,属于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2016年9月正式办学。学校办学规模为54个班,其中小学36班,每班约45人;初中18班,每班约50人,可提供学位2520个。

  学校始终坚持理念先行,规划先导的办学原则,创建之初就通过专家论证出台松岗实验学校第一个五年规划,制定了松岗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长远规划,逐步打造并形成具有松实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一)办学理念:“九年根植幸福人生”

  (二)一训三风:

  校训:至诚至善,唯实唯新

  校风:博学笃志,明道正行

  教风:修身立己,率性护心

  学风:格物致知,知行合一

  (三)办学总体目标: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卓越发展的教育,把松岗实验学校办成深圳“西北门户”标杆学校。

  (四)学生培养目标:把松岗实验学校的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蕙心善品的现代城市人。学校开办以来,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诚涵善 以实立新”,在求诚立德中涵养蕙心善品,在求实创新中,为成就师生幸福人生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文化立校、改革活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让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学校开办以来,在宝安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家长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赢得了家长、社会的普遍认可和赞誉,办学成效日益凸显。学校先后圆满通过了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市绿色学校、区中小学文明校园等各级各类考评验收工作。荣获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宝安区文明校园、区首批生活垃圾分类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区防震减灾科普等多项工作的示范校荣誉称号。

  在各级各类评选活动中,学校获近30项市、区级集体荣誉或表彰,其中,2017年校训获评深圳市“最富内涵”十佳校训,2019年学校编排的童话剧荣获粤港澳大湾区童话节集体朗诵市级金奖,2018-2019学年度一举荣获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区教育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三项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师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育竞赛和征文等活动,均获得好成绩。

  • 校长介绍

  •   陈丹耿,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毕业于汕头大学历史系,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陈丹耿同志在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以来先后在揭西县棉湖中学、宝安中学任教,曾任宝安中学总务处副主任、光明街道文体中心主任、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副主任、宝安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主任等行政管理职务,2015年10出任松岗实验学校筹办组负责人,2016年4月任松岗实验学校校长至今。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被评为宝安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2000年获评为深圳市优秀教师,2003年获评为深圳市抗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5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394266
  • 联系电话:0755-27394266
  • 交通情况
  •   1、乘坐地铁11号线松岗站C出入口下,走约710米到松岗实验学校。

      2、乘坐 M541路、656路到朗碧路口站下、乘坐 B867路到中海西岸华府站下即可抵达。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绿)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资助奖励(国家):读学校—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性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