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小学


  沙湾小学坐落在深圳水库之滨,毗邻梧桐山,空间开阔,绿树环抱,环境雅致,处处散发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文化相互融合的气息。学校创办于1938年,曾几度迁址,现在的校园兴建于1988年。学校现有24个班,学生一千余人,教职工九十多人,是一间有品位、有特色、有潜力的中等规模公立小学。

  • 校长介绍
  •      陈仲华,男,1975年5月生,广东河源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入党,华中师范大学大学教育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获青岛《成功少年》文艺杂志主编,区优秀校长,区骨干教师,区语文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市校长培训班优秀学员等荣誉。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14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745290
  • 联系电话:0755-28745290
  • 交通情况
  •   1、乘坐公交836路、351路、379路,到沙湾天桥站下车。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指南

      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具有深圳市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一年级至九年级的在校学生,可向其就读学校(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申请国家及各级政府设立的国家资助项目,具体项目、申请以及所需提交材料(SQCLQD表格)如下: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表格名称:SHBZ表格

    对象及必备条件

    资助标准

    发放方式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小学

    寄宿生:1000元/年

    (每学期500元)

    原则上发放至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银行卡

    非寄宿生:500元/年

    (每学期250元)

    初中

    寄宿生:1250元/年

    (每学期625元)

    非寄宿生:750元/年

    (每学期375元)

      说明: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规定,建档立卡家庭也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以国家或广东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以下涉及建档立卡的,请参阅此说明)

      二、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表格名称:XSFFZZ表格

    对象及必备条件

    资助标准

    发放方式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由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发布

    发放学生服实物,或者发放现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