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创办于1999年9月,是区教育局直属的全市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它坐落在龙岗中心城区,比邻龙城公园,占地面积8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绿化面积3万多平方米。学校现有9个级部与一个特教部,110个教学班,学生5400余人,教职员工4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60余人,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其中博士1人、硕士2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70余人(其中正高2人),省市区级名师15人、骨干教师60余人,省市区级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30余人。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双有’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龙岗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龙岗区科普工作先进单位”、“龙岗区德育先进学校”、“先进教工之家”、“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园林式、花园式单位”、“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青年教师岗位成才先进单位”、“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科普教育基地学校”、“深圳市课程改革示范学校”、“2020年度家校共育典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

  • 校长介绍
  •   杨勇,是深圳校长队伍中为数不多的博士(教育学博士)校长;2019年被深圳市教育局评为“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第四批名校长,深圳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被《中国教师报》评选为“全国十佳现代校长”;2012年,区级工作室主持人,区优秀校长,区骨干教师,区优秀校长,龙岗区“首批教育学科带头人”,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72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8932097
  • 联系电话:0755-28932097
  • 交通情况
  •   公交: 810, 862, B745, E25, M458

      地铁: 3号线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具有深圳市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一年级至九年级的在校学生,可向就读学校(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申请国家及各级政府设立的国家资助项目,具体项目、申请以及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资助材料;2、审核材料;3、录入系统;4、发放资助金;5、家长签收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924559

      5、评优奖励办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