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


  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原名“上塘小学”,1952年由三所私塾合并而成, 1958年由政府接管后取名为“塘朗小学” ,2019年11月命名为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深南编办〔2020〕1号)。学校占地面积: 21450平方米(红线内18121.7平方米)。建筑面积: 约1.1万平方米。设计规模24个班,2021年9月达34个班 。现有学生1145人,教职工108人。学校近年来致力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南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在深圳市文联领导等众多专家、学者及艺术家的指导下,开展客家山歌进校园活动,连续多年成为深圳客家文化节分会场。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实验小学同时也是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象棋特色学校、深圳市武术传统学校。

  • 校长介绍
  •   黄连常副校长(主持学校工作),本科学历,共产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26年,具有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总务主任、安全主任、德育主任、校长助理等多岗位工作经验。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校长任职资格脱产班学习并获得“学习积极分子”称号;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参加南山区教育局组织的“后备干部先锋班”学习;2016年4月参加中国教科院组织的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挂职研修;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深圳市公办第十二期小学副职校长提高班”学习;2019年5月参加中国教科院组织的全国骨干校长在天津岳阳道小学的挂职研修。曾代表深圳市侨联参加东南亚华人歌手比赛获得特等奖,多次代表市委宣传部出国演出,参加深圳经典作品赴京演出获评优秀演员称号等。多次获得南山区现场课、录像课及各项比赛重要殊荣;曾获评“深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多次获南山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等称号;获得“2019年度全国生命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0年9月主持学校工作,秉承“面向学校﹒人﹒未来”的办学思想,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善于团结同事,敢于创新,工作勤于思考,讲究方法、注重实效、精益求精,受到同事、学生、家长、同仁的好评,在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获得南山区校园长考核优秀。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南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55
  •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6002201
  • 联系电话:0755-86007697
  • 交通情况
  •   地铁;5号线 塘朗站

      公交:74路、43路、81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