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


  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于2021年9月正式成立,是一所为精神(孤独症)、智力障碍、肢体(脑瘫)、多重障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提供九年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现有9个教学班。学校坚持“让每一个孩子充分、和谐、多元发展”的办学宗旨,秉持“平等、融合、共享、博爱”的办学理念,打造“专业·博爱”的教师团队和“自然·温暖·和谐”的人性化、现代化的校园环境,为助力光明区特殊儿童的光明未来而不懈努力。

  • 校长介绍
  •   康小英,女,中小学高级教师,本科学历,陕西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曾获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995年至今先后在西安盲哑学校、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工作,先后担任班主任、学科组组长、教导处干事、教导处主任、科研办主任、课程发展部主任、学生发展部主任,现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工作上勇于担当,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从教以来,坚持一线教学,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教学经验丰富,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2018 年参研成果《培智学校校本课程体系建设方案》获广东省教育厅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2019 年参研成果《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差异化教学理念下培智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获广东省教育教学(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2021 年参研成果《特殊学校教育·康复·职业训练丛书》获得深圳市第四届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并完成多项省、市级课题。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光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特殊教育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06
  • 上级主管部门:光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156485
  • 联系电话:0755-27156485
  • 交通情况

  • 地铁:深圳地铁6号线公明广场站B出口。
    公交(公明居委会或公明老街站):K578、629、723、325、M238、M248、M415、M256、M284、M455、高峰专线169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