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验坪山学校,承载着深圳实验学校优质基因,是一所由深圳实验教育集团与坪山区政府共同打造的卓越学府,学校目前借址坪山区未来学校,目前开设初一年级六个班286名学生,教职工共计33人。
深圳实验学校自1985年建校以来,全面实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基础的健全人格教育,致力于培养人格健全、学业进步、特长明显、和谐发展,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并重的时代新人。始终牢记“深圳实验学校师生应有努力成为中华民族脊梁的追求”。新的时期,深圳实验学校在夏育华书记带领下,始终坚持“发展才是道理、课堂才是阵地、学生才是中心、服务才有尊严、合作才能共赢”的办学方略,继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深圳实验坪山学校,由深圳实验教育集团派遣骨干力量与坪山区选拔优秀人才组建管理团队,为坪山教育点燃新的火种,贡献新的力量。学校依托深圳实验教育集团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从集团各部抽调优秀教师、面向全国招调骨干名师及名校优秀毕业生。教师队伍中不乏全国优秀教师,省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数超过90%。所有新入职教师都经过集团严格选拔、统一培训、重点培养,融入实验队伍,延续实验血脉,传承实验文化。
近年来,深圳实验学校逐步建立全科、全程、全域、全面的“四全”课程格局,完善了基础学科课程、特长发展课程、校园文化课程、拓展特色课程、全员德育课程、节日纪念日课程等“六类”课程体系,课程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
深圳实验坪山学校依托集团课程格局,基于校园文化和育人目标的核心内涵,从“志”“趣”“勇”“毅”“乐”“活”六个方面构建学校课程结构,将基础课程校本化、拓展课程特色化、校本课程个性化以及综合课程主体化作为课程开展的主要内容。打造以“志”为核心的人文课程、以“趣”为导向的智育课程、以“勇”为信念的体健课程、以“乐”为纽带的美育课程、以“毅”为基石的实践课程、以“活”为动力的融创课程。我们将联合区域优势,整合资源,打造优质特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想、人文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让他们在未来的道路上能够走稳走实,成为国之栋梁。
潘浩,中共党员,中学数学高级教师,深圳市教育学会中学数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深圳市优秀教师,荣获深圳市“立德树人先锋岗”称号,深圳实验教育集团首届“教坛新秀”,2018年荣获深圳实验教育集团“年度教师”提名奖。历任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班主任、学科主任、年级主任,教务处副主任,教务处主任,现任中学部副部主任。深圳实验学校教龄21年,被聘请为“深圳实验文化大讲堂”首批讲师,深圳实验学校首届“英才班”校内导师,多次获评深圳实验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教学教研成果丰硕,曾荣获深圳市初中数学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受邀参加“聚焦前言,名师有约”第三届全国典型初中名校名师高效课堂展示活动;多次承担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撰写的论文、课例参加第11届基础教育系统年度课改成果大赛活动荣获二等奖;数学教学案例、教学论文十余篇获奖或发表;十余次受邀到各地讲座评课。
获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
2010年参加深圳市中学数学教师优秀课比赛荣获二等奖;
2012年参加市局初中数学教师优秀课比赛荣获一等奖;
2012年撰写的《情到深处爱无言——用爱心拯救行为偏激学生》一文在中国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会主办的“第11届基础教育系统年度课改成果大赛”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2012年执教的《相似三角形复习》一课在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会主办的“第11届中国基础教育系统年度课改成果大赛”优质课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2014年12月9日—11日,参加在福建泉州举行的“聚焦前言,名师有约”第三届全国典型初中名校名师高效课堂展示;
参与市级课题:
《初中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型课程开发研究》、《初中数学数形结合思想的教学实践研究》、《初中理化教学中真实情境创设研究》、《基于初中生科学、人文素养提升的跨学科融合校本课》
参与省级课题:
《运用“四史”培育初中生“政治认同”核心素养的路径研究》
参与编写专著:
《中考易 数学 深圳专版》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
《科学·人文·哲学之问》气象出版社出版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资助申请项目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资助申请条件 |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
资助申请流程 |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
资助所需材料 |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
资助表格下载 | 暂无表格 |
资助联系方式 |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
评优奖励办法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