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验学校明理高中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坪山高中园)由深圳实验学校(集团)承办。园区建设总投资近30亿元,占地面积约20.2万平方米,内设明理、崇文、卓越、至臻4所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总规模为186个班,可提供9300个优质高中学位。园区四校均为独立法人单位,由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联合党委统一领导指挥,融合办学。

  深实高中园在继承深实优良办学传统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努力实现着园区办学使命。科学的实验管理制度,丰富的实验教育资源,优质的实验文化基因,为园区打上了深深的深实烙印。理念、文化、管理、区域、课程、师资等多方面探索深度融合路径,为基础教育集团化、集群式发展积累经验,打造样板。

  深实高中园现有专任教师399人,其中“双一流”高校和海外高校教育背景的应届毕业生有262人,全国招聘骨干教师82人,从深实集团抽调骨干力量16人。未来教职工规模将近1000人,校外专家指导团队的组成也更为丰富多元。

  园区以“独立+共享”为优势,充分打破了校际界限,借助高中园校园建设特色,以中心公共广场、综合体育馆、演艺中心、恒温游泳馆等地标场馆为载体开展融合活动,开设融合课程,扩大资源面,增加资源利用效率。一园四校,开放包容,使各校不仅能够独立开展教学,更可融合共享园区内其他学校的设施,从而实现“上一所高中,享四组配套”。

  在课程方面,设置“1+N”五阶课程,以“基础分层课程、模块分类课程、素养活动课程、创新拔尖课程、卓越荣誉课程”融合授课。园区开足开齐新高考12种选科组合,全部精准分层,融合分班优势尽显;班科任配备打破校区界限,教师队伍优质均衡发展;五阶课程的实践从构想走向纵深,保持实验原汁原味育人初心的基础上,融合带来的更多可能性被逐渐挖掘运用,特别是提供更多元选择与高质量学习的模块分类课程已从语数英的试点走向全学科、各专题、所有年级。

  深实高中园建校一年来,园区联合党委始终坚决落实“压实责任做实事,扎实开展讲实效,务实推进增实力”的工作要求,展现实验担当、实验示范的精神风貌,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和各项重点任务,带领师生员工,坚决扛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园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凝心聚力。园区各校融合融汇融通,融合办学理念在学校工作各维度、各领域、各环节全方面探索落地。

  深实高中园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努力创办人民满意、具有鲜明的深圳特色和实验气质的国内一流高中园,力争为高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打造“深圳样本”,树立“深实榜样”。

  • 校长介绍
  •   李震宇,中共党员,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联合党委副书记、总校长、明理高中 校长。担任8年高三实验班化学教师,教学成绩突出。历任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年级主任、学生处副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学生处主任、高中部副部主任、光明部执行校长。

      2018年负责筹建光明部,为光明部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19年3月任高中部执行校长,任职期间强化学校管理,优化教师队伍,改革课程设置,完善评价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任职以来高中部教学成绩屡创新高,2020届高考屏蔽生人数、尖子生率全市第一,优投率98.4%。2021届尖子生率全市第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合计上线20人,创历史新高;特控线上线率超过99%。2022届高考屏蔽生人数并列全省第二,尖子生人数比率全省名列前茅,双一流大学录取率高达80%,211大学上线率近100%。

      曾获广东省骨干教师、广东省化学竞赛优秀教练员、广东省课堂教学一等奖;深圳市教育系统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委教育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个人、深圳市高中化学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曾获“深圳实验学校奖”金奖、多次获评深圳实验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坪山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18
  •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85292999
  • 联系电话:0755-85292999
  • 交通情况
  •   地铁14号线锦龙站A口

      公交站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南门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普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905(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905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深圳市各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 资助奖励(国家)
  •   普高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