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育新学校 (深圳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深圳市新鹏职业高级中学)


  深圳市育新学校是直属深圳市教育局领导的公办全寄宿制学校,创办于1993年,原名“深圳市工读学校”。1994年、1995年,学校先后创办了“深圳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深圳市新鹏职业高级中学”,成为以专门教育为一体,中等职业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为两翼的实践型、智慧型、生态型学校,构建“一体两翼三型”的多功能、综合型学校。

  学校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占地面积5.8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7万平方米。初中、职高共有教学班19个,职高开设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电子商务、汽车运用与维修三个专业。建校二十八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优秀团队奖”、“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等国家、省、市各类荣誉称号100多项。

  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2021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招生对象: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延至职高)、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中办厅字〔2019〕20号)。深圳市育新学校作为全市唯一一所专门学校,在教育转化不良行为学生方面拥有专业教师团队,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先后成功教育转化了3000多名 “问题学生”,是深圳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为建设“平安深圳”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同时作为深圳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是全国第一家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基地,年承接量约4万人次,至今组织了80多万人次中小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基地教育场馆资源丰富,拥有国防教育馆、法制教育馆、禁毒教育馆、科技馆、公共安全教育馆等教育场馆。基地先后开发军训与国防教育、法制教育、生态教育、环境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研学教育等系列综合实践课程,服务全市中小学生综合素养提升,并辐射粤港澳大湾区。

  2018年以来,学校践行“非对称性”教育理念,努力创设学校新时代办学密码,成就师生不一样的精彩。学校紧紧抓住“双区”机遇,做好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提出打造“育新范例”办学新愿景,以办“特”专门教育、办“强”综合实践教育、办“精”中职教育为目标。学校打造文化素养、职业素养、军事素养、信息素养“四轮驱动育人模式”,制定师资素养、学生社团、教育信息化、职业教育、德育基地等五个“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研制并实施军事素养教育课程、礼仪教育课程等特色课程,创办“乳鸽学院”、“中草药学堂”,促进学校内涵特色发展。学校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承担《深圳经济特区专门教育条例》前期研制工作,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争创专门教育先行示范;积极开发新时代综合实践教育课程,开展全国调研,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践教育联盟建设;并将通过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学校办学环境,为学校新时期高质量发展谱写崭新篇章。

  • 校长介绍
  •   杨焕亮,中共党员,教育硕士,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正校长。杨焕亮校长是中共深圳市第五、第七次党代会代表,罗湖区第五届人大代表,是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名校长培养对象,曾获聘广东教育学院和华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客座教授;先后任深圳市罗湖区靖轩学校和深圳市唯一直属完全小学深圳小学校长,先后兼任深圳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和中小学综合实践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任校长期间深圳小学于2004年和2008年两次荣获市政府办学效益奖,2009年获评“深圳市优秀校长”荣誉。2013年至2019年任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原深圳市电化教育馆)主任,探索出信息化队伍建设的“深圳模式”,得到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全国同行的肯定和表扬。2018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育新学校校长(2018年1月—2019年1月,兼任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任)。他还多次主持国家、省市级重点教科研课题,曾获省级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市级教科研“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发表多篇教育教学论文,负责主编出版了“生态教育”和“智慧校园”主题文集各三辑。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光明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 招生方式:自主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7
  •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1639388
  • 联系电话:0755-21639000
  • 交通情况
  •   高铁:光明城站;

      公交:B949到深圳市育新学校下车后步行大概300米到达;

      地铁:深圳地铁6号线凤凰城站或者光明大街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职高学生450元/生/学期,初中学生150/生/月

    ●收费依据:

      职高深物价(1998)114号,初中深价函(1997)1号:职高学生450元/生/学期,初中学生150/生/月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六)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资助申请流程:

      (一)各班级组织推荐,各班级对照推荐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二)召开学校评审委员会会议。学校评审小组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并提交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校领导小组集体评审通过后,校内公示一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备案。

      资助申请材料:

      完整填写申请表,并上交奖状复印件。

      资助联系方式:21639120

      评优奖励方法:学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