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深圳中学龙岗小学



      学校将从“境·美”“人·爱”“学·乐”三方面全方位打造一所深受孩子们喜欢的学校,树立“童心乐园式”特色名校品牌。在“精耕七彩花田,乐享百花竞艳”的精概念教育引领下,创办一所设计精心、文化精美、管理精细、教育精致、培育精英、乐享精彩的精品学校。
  • 校长介绍

  •       王立芹,女,中学一级教师,1978年出生。曾任教于唐山丰润第二中学、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南山分校及深圳中学,原任深圳中学整体教育实验课程体系负责人。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教育使命感和责任心,多年的教学经验拥有了独特的教学风格和优秀的管理能力,并致力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寻。2014年4月,通过公开选拔被任命为深圳中学龙岗小学创校校长,确立了“办一所深受孩子们喜欢的学校”的办学理念,从孩子出发,用孩子喜欢的方式实施教育,为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龙岗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72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9556680
  • 联系电话:0755-89556680
  • 交通情况
  • 1、地铁:3号线吉祥站或爱联站;

    2、公交:岗贝社区站或东都花园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学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申请流程:①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民政部门出局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②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所需材料:①《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②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③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5、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