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位于深圳盐田海山街道。东临海山公园,西距区行政文化中心仅百米之遥,北倚梧桐山麓,南与香港新界隔海相望。学校创办于1998年 9月,原名深圳市盐田区田东小学,占地面积10174平方米,建筑面积9544平方米,有28个班,学生1267人,教职工84人。2020年 10 月更名为深圳市盐田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
建校以来,先后获得了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足球网球项目传统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一级学校、全国数学文化建设实验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环境教育示范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网球特色学校、全国环境教育百强学校、国际生态学校等称号。
学校拥有一支敬业爱岗的教师队伍。75名专任教师中,本科率达100%,研究生学历12人,在读博士1人,特级教师3人,获国家级荣誉3人,高层次人才4人,南粤优秀教师2人,区级以上名教师、骨干教师23人。杨松校长是一位资深教育者,全国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省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是我区引进的首位高层次人才。
20余年的教育实践和底蕴涵养,形成了“体健博雅”的附小文化,一批具有创新力、有思想、会思考、尚礼仪、善健体、懂审美的附小学子相继成为社会的栋梁。学校以“为体健与博雅的人生奠基”为办学理念,以“明德尚礼、博学笃行”为校训;以“至诚至真、至善至美”为校风 ;以“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为教风 ;以“乐学好问,勤思明辨”为学风,以“涵养师者底蕴,乐助生命拔节”为学校精神,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发展之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家校社互动和生态环境教育是学校的德育特色;足球、网球、跆拳道、国际象棋等项目进入课堂,成为附小每个孩子必备的技能。足球队两夺全国冠军,两次摘得深圳市校园足球桂冠。附小毕业的学子,2人入选国家队,2人入选全国“足球希望之星”,赴西班牙马德里竞技队免费留学3年,7人入选国奥队,35人成为了全国联赛职业球员。
2021年,教科院附小足球队更是以7战全胜的战绩摘得深圳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班级比赛桂冠,拿下2021第四届“元旦杯”NCL青少年足球冠军联赛、2021铁狼青训“贺岁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冠军,斩获2021年盐田区“体彩杯”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暨校园足球联赛两个组别的冠军,荣获2021年第七届“和平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的深圳赛区冠军,并代表深圳参加明年暑假的全国总决赛。
附小网球队包揽2021“龙岗杯”青少年网球锦标赛冠亚季军、2021UTR深圳越通青少年网球巡回赛冠亚军以及荣获2021“穗明杯”广东省青少年网球巡回赛冠军,在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网球锦标赛上,以一个单打冠军、一
个双打亚军和一个单打季军的优异成绩荣获本次赛事小学甲B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附小粤剧社的精品节目多次获得省市艺展一等奖,在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戏剧类小学组一等奖第一名,并入围广东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决赛名单。粤剧社还经常应邀参加各类展演活动。
一直以来,盐田教科院附小秉承“为体健与博雅的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在打牢打实学生学业基础的同时,学校注重孩子的特长发展,全力为附小孩子们的将来创造条件,争取为孩子们的未来赢得无限可能的机遇和发展。盐田区教科院附属小学为辖区居民子女提供了优质的教育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杨松,全国知名小学数学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南宁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曾公派赴美国布朗大学学习,广东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百千万小学理科名教师”培训导师。现任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深圳市盐田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校长,深圳市杨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高层次人次,享受政府人才待遇,盐田区160万人才引进第一人。曾先后两次获全国小学数学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多次获省市级教学比赛一等奖第一名。两次被中央教科所评为全国德育课题先进工作者,全国新教材优秀实验教师,全国2006新世纪人物,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名教师。曾主持从“九五”到“十三五”多个国家、省、市区级重点课题研究,有多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在各级各类教育专业刊物发表,曾出版《杨松和他的灵动课堂》《课堂中的智慧》等多部个人教学专著。每年应邀为全国各地的教师上示范课、开讲座近百场,“新、实、活、美”的教学风格受到一线教师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誉。
公交(盐田汽车站):M520路、308路、358路、68路、85路、M191路、M196路、M199路、M205路、M362路;公交(倚山花园站):B924路、B982路。
地铁:8号线海山站C出口;出地铁后步行500米。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A、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B、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秋季学期入学后,学生或家长根据申请条件于9月30日前(各校可适当提前)可根据自身实际向本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家长提出申请时,确保填写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资助申请材料: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残疾证或者低保证复印件。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225509。
5.评优奖励办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