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淘金山小学


  学校于2013年开办,达到广东省现代化示范学校要求。目前拥有1栋办公、教学楼,室内羽毛球馆、200米环形塑胶跑道、足球场、排球场各1个,篮球场2个。有多媒体教室29间,多功能室5个,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体育器材室、心理辅导室、校医室、团队室各1个,学校网络实现校园全覆盖,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创造值得终生回味的童年生活”是学校的核心理念。学校着眼于为师生建设“温馨舒适的家园”,让每个学生拥有展现自我、张扬个性的舞台,开设了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课,足球、羽毛球、篮球、国学、木工、合唱、舞蹈等社团课程超市供学生自由选择;不同方向的“展能周”让孩子们的技能得以展示、发光;十个主题月活动,让孩子们的校园生活丰富多元。孩子们于快乐中提高素养,健全人格,学校就是“生命绽放的乐园”。校园内诗韵袅袅的教室回廊,遍布校园的书吧,童声琅琅的古诗吟诵,阅读已成为校园常态生活,是“书香飘逸的学园”。淘金山的孩子不仅要腹有学识、举止优雅,也要拥有阳光心理、强健体魄。趣味运动童趣盎然,阳光体育阳光灿烂;传统游戏中国味十足,中华童谣童声朗朗,校园舞蹈童心飞扬。

  淘金山小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优质学校。学校获评2018-2019年度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体育特色示范学校”,“罗湖区首批音乐特色研习基地”,“2019年好校园示范学校”,2017、2018年“广东省诗歌教育示范校”,“2018深圳教育创新榜样学校”,2016年罗湖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区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区家校合作示范校,2019年罗湖区“课堂变革实验学校”,每年均获评区优秀家委会、区小课题管理先进单位。学校英语科组荣获2018 年罗湖区“巾帼文明岗”称号。

  校园足球是学校特色,学校获评为全国“足球特色校”,足球队荣获“2019哥德杯-世界青少年足球赛”U12精英组季军,2019年“彩云杯”全国青少年足球邀请赛U11组冠军,“全国首届校园足球嘉年华”比赛冠军。在2018-2019年度罗湖区“佳兆业”杯校园足球联赛暨第六届全明星计划中,学校足球队荣获小学男子超级组冠军、小学男子甲组冠军,学校被评为唯一的“年度最佳学校”。

  学校德育工作成绩突出。学校荣获2017-2018年度“深圳市优秀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2017-2018年度“罗湖区红旗大队”称号、2020-2021年度“深圳市少先队先进学校”。

  淘金山小学秉承“教育是一种职业,一种专业,更是一项创造未来的事业”的教育观,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基础,以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为主线,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倾力于为民族、为国家培养“崇真尚善,博雅和美”的现代中国公民,实现创建优质精品学校的目标,达成“感受崇高的殿园”的发展愿景。

  • 校长介绍
  •   校长邓少勇,深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罗湖区“功勋园丁”,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走”的教育情怀,执着于“做一个奉献爱、发现美的教育行者”的事业追求,在不同的岗位绽放自己的光彩,曾多次被评为区先进教师,区首届“百佳班主任”、第三届小学语文中青年骨干教师,2012年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教师,两次被评为区“十佳科技创新学校校长”。

      任职淘金山小学校长以来,先后以“传承、夯实、创造”、“扎实、规范、创造”的工作思路,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学校章程,修订学校规划、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确立“一训三风”,以“家园、学园、乐园、殿园”的办学愿景,提升全体师生的凝聚力。坚持“以儿童为中心”这一育人观,顺应孩子天性,注重以“微实事、微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为学生创造身心健康、自然生长的有机生态体系,为孩子幸福人生奠定基础。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罗湖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019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2726161
  • 联系电话:0755-25898129
  • 交通情况
  •   地铁:布心站

      公交:淘金山站:M140路,64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一、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

      需要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规定相关材料,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资助学生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资助资金到达学校后及时发放至监护人银行账号并将银行回单上传教育局相关部门留存。

      三、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

      0755-22726161

      五、评优奖励办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