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1)一—二年级教育成本费:5000元/生/学期。
(2)三年级教育成本费:4700元/生/学期。
(3)四—六年级教育成本费:36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1)《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西乡文康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8】247号),上述学杂费均含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不含校服费。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640号),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19年秋季起入学的小一、初一年级新生学费标准详见附件;2018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原学费标准;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含教科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
(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16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0】406号),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各校从2020年秋季起入学的小一、初一年级新生学费标准详见附件;2020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原学费标准;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含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校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48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