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东山书院


       深圳市宝安区东山书院是经宝安区教育局批准,于2001年9月开办的一所集初中、小学为一体的全日制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也是深圳市东山教育集团旗下的第一所学校。书院坐落宝安区新安50区海汇路57号,所属辖区为第一学区。现有1500余名学生。现任校长苏振华同志,是有着20余年沿海城市民办学校管理经验的老校长,资历丰富。书院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人文气息和谐。师资队伍稳定,业务素质过硬,师德品质高尚,年龄结构合理。经过办学人的不断投入,现如今,书院在教育教学各方面得到长足发展,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连升新的台阶。近20年来,在政府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关怀下,通过我们东山人共同努力,各方面不断地完善、充实与发展,书院始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专注教育过程,促进全面发展” 的教育原则,把“求知、发展、责任心”作为学生培养目标,形成了以“面向全体,分层教学,培优补弱,家校合作”为主要特色的教学模式,促使优等生更加优秀,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学生都得到转化、提高和发展。无处不在地体现着这所民办老校的内涵。创办至今,始终坚持董事长张伟坤提出的“爱生如子”的办学理念,将“孝道教育”“福尼斯英语教学”打造成学校的教育教学特色,连续多年被宝安区教育局授予“初中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九年级教学,更是深得宝安区教育局及各兄弟学校的肯定。在历年的各级各类组织的赛事中,学校亦然成绩丰硕。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宝安东山书院人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在各界的朋友的支持下,风雨兼程,不断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励精图治,不断书写这所民办老校教育新的辉煌。

  • 校长介绍
  •        穆枝,女,汉族,1966年3月生,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21年3月退休。工作期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工作,坚持教书育人为己任,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学生。本人曾获曾获各级各类多项荣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教育学会先进工作者,中国教育学会小语教学研究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委联系高级专家,山西省特级教师,海南省特级教师,山西省教学能手,山西省优秀园长,山西省百名优秀女知识分子,山西省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山西省小学语文教师研究活动先进工作者,朔州市三八红旗手,朔州市家庭教育先进个人,五指山市教育教学先进个人。

           一、学习经历

      1996.9-2000.10  山西师范大学,中文,本科

      1990.9-1993.4 山西师范大学,中文,大专

      1981.8-1984.7 山西朔县师范学校,普师,中专

       二、工作经历

      2018.8-2021.3北京师范大学遵义附属学校,副校长

      2016.9-2018.7 海南五指山市第三小学,校长

      2006.8-2016.8 山西朔州市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长

      1993.3-2006.7 山西朔州市实验小学,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师

      1992.8-1993.2 山西平鲁县第五小学,教导主任、教师

      1986.8-1992.8 山西平鲁县第三小学,年级教研组长、教师

      1984.9-1986.7 山西平鲁县双碾乡中学,团支部书记、教师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2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922769
  • 联系电话:0755—27920520
  • 交通情况

  •     公交:320、613、610开屏花园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小学1—3年级5500元/学期,小学4—6年级4200元/学期,初中7—9年级560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规定,经会同市教育局研究审核,现就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53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含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住宿费执行新老生统一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从2019年秋季起入学的小一、初一年级按新生学费标准执行, 小学1—3年级5500元/学期,初中7—9年级5600元/学期。2018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原标准执行,小学4—6年级4200元/学期,宝发改[2018]273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9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