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创建于1991年9月,原名西乡二中,1996年9月,由于招生范围的变化,学校权属变更,经宝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深圳市文汇中学”。2015年4月,经宝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办小学部,更名为九年一贯制的“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

  学校总占地面积3.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现有配置现代多媒体教学平台的标准教室118间,各类功能室(馆)37间,230米塑胶跑道和足球运动场1个,3层的体育馆1座,报告厅2个,标准篮球场4个,教工食堂1层,教工宿舍1栋24间并有多个休闲空间。各类图书、资料较齐全,藏书量达15万余册。十四五期间,学校规划完善6号楼建设工程,改造师生食堂、学生体能训练区等,同时,推动1号楼改扩建项目建设,建设教室、报告厅、音体美功能室等教育教学场所,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及学生特色发展要求,将学校打造成为师生健康成长的花园、家园、学园、乐园。

  学校现有322名教职工,其中教师297名,教辅25名,教师平均年龄36.97岁。现有82个教学班,共4004名学生,其中初中部七至九年级共49个班2399名学生,小学部一至六年级共33个教学班1605名学生。

  近几年来,学校办学效益不断提升,社会声誉良好,通过努力获得了:“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国学启蒙教育基地”、“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体育传统特色项目(跆拳道)学校”、“广东省优秀文化传承(民乐)学校”(宝安唯一)、“深圳市‘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市区文明办‘一校一品牌’示范学校”等80多项荣誉。

  教风、学风、校风纯正,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攀升至名列宝安区前茅,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家长、社区等一致认可。2019年获“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获“宝安区2020届初中教学工作卓越奖”,2021年获“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办学经验多次在市区教学工作会议进行推介;“面向全体、兴趣导行”策略被《人民教育》点赞;构建“亲子区域网格化成长共同体”文汇德育模式,被市区教育局作为家庭教育典型进行经验推广。

  • 校长介绍
  •   李东红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曾获市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宝安区教育突出贡献奖”等个人荣誉。2000年9月起任正校长,2016年3月被聘为二级正校长。他政治立场坚定,是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的践行者,担任正校长21年,为宝安区中小学目前在岗的任职年限最长、经验最丰富的正校长之一,为宝安培养校级领导27人(包括目前在岗的正校长5名),区级骨干教师207人。

      担任过宝安区第五届党代表、第六届人大代表、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他专业能力突出,是爱于岗的教育工作的引领者,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等方面均有建树,在《校长周刊》等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省市重点课题五个。特别是队伍建设和课程育人方面,“党建引领、评价导航”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被市区官媒强力推介;“面向全体、兴趣导行”策略被《人民教育》点赞;“家长学校”、“特色学校”模式享誉全国,被深圳市媒体评为全市“最受尊重校长奖”、“2019年致敬中国改革开放最具影响力大奖”获得者;在宝安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2020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为“好”(六好之一)。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配餐
  • 邮编:518133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853273
  • 联系电话:0755-27852185
  • 交通情况
  • 公交车站:文汇学校站、前进天虹商场站、建安新村站。

    主要路线:文汇学校站(395路;603路;615路;718路;M197路;M245路;M250路;M313路;M379路;M393路;M425路;M518路;高峰专线102路);建安新村站(629路;704路;B831路;M182路;M469路)

    地铁站:上川站(12号线,在建)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资助联系方式:0755-27852836

    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