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


  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位于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金科路1号,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2011年投入使用,现有48个班,学生2500余人,教职工250余名。学校坚持“课程改革创新+综合实践活动”的发展特色,经过近33年的办学历史沉淀,凭借前瞻的办学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越的办学条件和个性化办学特色,为创造“低进高出、高进优出”提供了强力保障,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素质全面、能力超群的学子,办学业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 校长介绍
  •   袁卫星,新安中学(集团)副校长,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党委书记、校长,中学语文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广东省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宝安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新教育研究院新生命教育研究所执行所长,全国教育创新先锋教师,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五四杯”十佳名教师,苏州市教育领军人才,苏州市名教师。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2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3096699转8020
  • 联系电话:0755-23096699
  • 交通情况
  • 乘车路线 :

    1、地铁11号线宝安站A出口南行200米;

    2、地铁1号线宝体站D出口前行800米;

    3、地铁5号线宝华站C出口西行900米;

    4、M484路、M550路外环、M558路、高峰专线172路到西岸花园西站;

    5、B828、M235、M379内环到新安中学高中部站;

    6、B828路外环、M330路、M496路、M560路、高峰专线122路到新安中学高中部北站。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1131元/生·学期(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深圳市各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年(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 资助奖励(国家)
  •   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