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丰小学


  新丰小学创办于1998年2月,是一所经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批准开办的全日制民办学校。2020年9月,学校因转型升级迁址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地处钟灵毓秀的凤凰山南麓,毗邻美丽的簕杜鹃谷公园。学校占地面积2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300平方米。核定办学规模为50个教学班,学生人数为2000人。整个校园布局科学合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既相对独立,又浑然一体。教学设施设备和各种功能室符合《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这里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环境宜人,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境地。

  学校董事长黄俊伟先生,党支部书记 ,毕业于海南科技大学。办学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己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特别是近两年来,董事会又投入巨资,成功实现了学校转型升级的战略布局,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拥有一支理念先进、专业精湛、乐于奉献、善于创新的优质教师队伍。每学年都有教师荣获宝安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和指导学生参赛都有获奖,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

  学校坚持“让孩子像簕杜鹃花一样绽放,享受教育,享受成长”的办学理念,秉承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培养目标,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学校的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特色日益彰显,深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好评。学校曾获“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广东省规范化学校”“宝安区合格民办学校”等荣誉称号。

  办学理念 让孩子像簕杜鹃花一样绽放,享受教育,享受成长。

  办学目标 将新丰小学办成环境美、教风良、学风正的一流民办学校。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民族情怀、国际视野、会学习、会生活、会做人的合格小学生。

  校训  每天进步一点点

  校风  团结  文明  开拓  进取

  教风  爱生  求实  严谨  创新

  学风  勤学  守纪  乐观  向上

  • 校长介绍
  •   曹海燕,本科学历。高级职称。从教25年,公办学校在职8年,民办学校工作17年。2008年任职中小学副校长以来,有13年大型中高端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先后做过班主任、德育主任、德育副校长、教学主任、教学副校长,校长。曾获得过全国小学语文现场评课一等奖、现场上课二等奖,五华支教获政府嘉奖、十八大现场电视大赛一等奖、参加区试题大赛语文一等奖(创新试题当年作为区统考试题)、市、区、街道优秀教师称号,市教材过关考试优秀等级,在区和小语报发表教学实录、教学设计、教学文章20多篇。个人座右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 招生文件
  • (2021年秋季)关于自主招生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家长对学位的需求,根据上级核准规模,我校决定招收2021年秋季学期插班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招收对象:

    1-6年级学生

    二、申请的时间:

    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10日

    三、申请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2.学校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的,学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

    4.学校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拟受理插班的学生名单,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申请的条件:

    1.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或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父母具有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0年6月30日前);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供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转学申请表、国家学籍卡(家长无法及时提供纸质学籍卡的,可通过网络转输方式发送至学校,学校打印留存)和学生国家学籍信息查询截图(由学校查询)。

    五、录取的时间:

    2021年8月27日——8月29日

    六、咨询电话:

    0755—27589358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26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589358
  • 联系电话:0755-27589358
  • 交通情况
  • 公交线路:M378路、 M250路、M335路、 M355路、  M470路 、603路、707路、790路、B913路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6200元/学期.生(含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安区新丰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1】377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无住宿

    ●收费依据:
    本校不提供住宿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绿)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致。

    2、资助申请流程:

    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性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85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