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星光学校(原深圳市宝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2016年8月,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是深圳市第一所区属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9月,新校区(燕罗校区)启用,学校实现一校三址(燕罗校区、区福利中心分教点、区残联校区幼儿园)办学。学校燕罗校区是2020年宝安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占地面积161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800平方米,建有综合办公楼(康复楼)、教学楼、生活宿舍楼、体育馆、运动场、报告厅、资源中心、康复功能室等。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科研课题25个,其中,国家级课题1个,省级课题4个,市级课题4个,区级课题16个。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200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4项,省级奖项36项,市级奖项18项,区级奖项132项。
  • 校长介绍

  •        校长简介:赖振爱,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从教27年来,先后被评为广东省特殊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宝安区高层次人才,深圳市优秀教师、宝安区优秀教师、宝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宝安区优秀共产党员、宝安区中考先进个人、广东省特殊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宝安区教育系统“优秀党支部书记”、宝安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能手”、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深圳市教育系统“十佳团干”,宝安区优秀校长,现任宝安区星光学校校长,深圳市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 招生文件
  • 暂无相关文件
  • 基本情况
  • 所在区:宝安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特殊教育学校
  •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 餐食情况:堂食
  • 邮编:518101
  •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0755-27800463
  • 联系电话:0755-27804895
  • 交通情况

  • 公交:乘坐M291至特殊教育学校站下车,步行156米;乘坐M260或M286路至广田股份公交站下车,步行433米
  • 收费情况
  •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学校提供住宿,不收取住宿费用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绿)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资助奖励(国家):读学校—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